法院簡介
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2月,現設有16個內設機構和1個基層人民派出法庭,全院在編幹警89人,審判績效在全市基層法院排名第3。
機構設定
溧水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未成年人及家事審判庭、行政庭、交通審判庭、洪藍人民法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研究室、紀檢監察室、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黨總支、司法警察大隊。
法院建設
近年來,溧水法院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認真履行審判職責,大力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2011年被省法院記集體二等功,2012年被省法院評為“全省優秀法院”,自2010年起連續4年被省法院評為審判績效(審判管理)先進集體,2012年被南京市政府評為“全市優秀政法單位”,被市婦聯授予“三八紅旗集體”及“平安家庭”創建活動先進集體稱號 。
一、立足職能,打造權威型法院。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審判水平,確保司法的公正權威。刑事審判工作中,該院密切注視社會治安形勢的變化,堅持從維護全區社會治安穩定的大局出發,強化打擊職能,通過案件審理的導向作用,有效遏制了盜竊犯罪、醉酒駕駛犯罪及毒品犯罪蔓延的勢頭。在民事審判工作中,該院注重強化司法便民措施,加大巡迴審理的工作力度,用真實的案例教育和影響當地民眾,努力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在行政審判工作中,主動服務,提前介入,妥善處理了各類行政爭議,同時最大限度地協調行政機關與相對人之間的關係,促進“官民”和諧。在執行工作中,通過採取分權集約執行、立審執各環節全院協調配合、開展凌晨集中執行行動、建立失信被執行人懲戒機制等一系列執行措施,努力破解執行工作的難題,實現執行工作的良性循環。二、深化公開,打造陽光型法院。全力推進“三大平台”建設,堅持以公開促公正,將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全方位公開,讓審判權在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運行。積極開展與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的結對聯絡活動,通過徵求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推動並改進法院工作。紮實實施“邀請十萬民眾進法院”活動,將依法可以公開的審判工作全面向民眾公開,讓民眾親身感知訴訟過程,了解法院職能和司法方式,見證法律在個案中的運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三、最佳化服務,打造服務型法院。重視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在訴訟服務中心設休息座椅、電子顯示屏、電話機、飲水機、筆墨紙張、老花鏡、報刊等便民設施,全面推行訴訟引導、訴訟調解、信訪接待等“一站式”司法服務,讓當事人時刻感受司法的溫暖,沐浴司法的陽光。加大服務基層力度,增設巡迴審判點,推動“庭所共建”、“庭村共建”工作,切實滿足民眾就近訴訟的需求。建立困難群體司法救助制度,通過實行訴訟費用緩減免及發放執行救助基金等方式,讓弱勢群體感受到司法的溫暖與關懷。四、提升能力,打造學習型法院。堅持每周五“黨組帶頭學、部門集中學、幹警自主學”相結合的學習日制度,並積極參加全省法院“審判業務培訓日”活動,切實提升廣大幹警的審判業務能力。實施人才引進計畫,先後三次面向全國選調優秀青年法官12人,有效促進了法官隊伍素質的整體提升,形成了人才隊伍的良性發展。堅持定期全員業績考核制度,開展 “辦案能手”、“息訴能手”、“服務之星”等爭創評比活動,形成了加壓奮進、比追趕超、爭創一流的良好工作氛圍。
所獲榮譽
溧水法院共榮立集體二等功二次,個人二等功1人次,個人三等功8人次,;2010年、2012年兩次被省法院評為“全省優秀法院”,自2010年起連續4年被省法院評為審判績效(審判管理)先進集體,2012年被南京市政府評為“全市優秀政法單位”;2011年12月溧水法院獲全省法院系統“無執行積案先進集體”、被省委政法委、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表彰為全省政法系統“公正廉潔執法先進集體“,執行局被評為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集體;2012年交通庭被評為全省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