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儀

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同心同德,再接再厲,為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不斷奪取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 的新勝利而努力奮鬥!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005年3月14日通過)

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對國務院過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滿意,同意對今年經濟社會發展任務和政府各項工作的總體部署。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同心同德,再接再厲,為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不斷奪取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
的新勝利而努力奮鬥!

關於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及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准《關於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關於200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200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准《關於200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05年中央預算。

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吳邦國委員長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肯定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法制,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

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肖揚院長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決定批准這個報告。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進一步做好審判工作,維護司法公正,為促進經濟與社會全面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賈春旺檢察長所作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決定批准這個報告。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進一步做好檢察工作,維護司法公正,為促進經濟與社會全面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京閉幕

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黨和國家領導人胡錦濤、溫家寶、賈慶林、曾慶紅、黃菊、吳官正、李長春、羅乾等在主席台就座。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何魯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顧秀蓮、熱地、盛華仁、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啟德、傅鐵山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閉幕會由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吳邦國主持並講話會議批准政府工作報告,通過《反分裂國家法》,表決通過有關決議。

執行主席吳邦國主持會議執行主席吳邦國主持會議

2901名代表出席閉幕會,符合法定人數。
根據出席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審議時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對相關的工作報告進行
了認真修改。同時根據代表們提出的意見,提交大會表決的各項報告的決議主題突出、內容從簡,與往年相比,篇幅明顯壓縮。

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決定批准政府工作報告。

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關於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通過了關於200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會議經過逐項表決,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按照憲法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提名,提請大會決定。會議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胡錦濤的提名信。

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關於決定補充任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決定任命:徐才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陳炳德、喬清晨、張定發、靖志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

會議經過表決,高票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這時,全場響起了長時間的熱烈掌聲。隨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簽署第三十四號主席令,公布了《反分裂國家法》。這部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批准政府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及其他重要報告,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後,14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閉幕。

9時30分許,在雄壯的國歌樂曲聲後,吳邦國宣布: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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