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冥丁”,是從眾閣的十八脈演化而來,在古代眾閣教的葬地陣法中,有一種未成文的山葬陣法,叫十八脈,是一種以猴子、猩猩等靈獸為祀物的靈陣,在盛行開山為墓的唐代頗為流行,其原理,是以異術為主、機關為副,異術侵闖陵者之身,機關護陵槨之固,和“鏨龍陣”一樣,整個十八脈,也要分成十八個脈眼,同護墓主安寧,但這種以動物為主的葬地陣法最大的缺點就是有效期短,多則百年,少則十數年,即告失效。然而在當時,布“鏨龍陣”所需的巨大花費,並非每位官貴都能承受得起,所以這種成本低廉的“十八脈”在中低級官員與實力一般的地方貴族中還是很受歡迎的,即便其有效期很短。
然而,此種陣法像“鏨龍陣”一樣,並無定數,小到鼠犬,大到虎豹,甚至是活人,都可為之脈眼,所以到了唐朝後期,有一些見利忘義的能人開始嘗試用童子來代替靈獸,以此加強此陣法的威力,並延長有效期限,用童子布的“十八脈”,便是所謂的“十八冥丁”,由於此種做法有違天道,所以自“十八冥丁”誕生之日起,便被眾閣歷代掌教明令禁止使用,甚至連“十八脈”也一起被禁止了,這也是此種陣法在《眾閣真言》中未有正式記載的原因,但在利益的驅使下,仍然有一些叛教者在民間以此陣法造墓營冢,並私下記錄成冊且代代相傳,直至唐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