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朝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政策,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執行朝陽市制定的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執行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統籌協調選拔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赴基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擬定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管理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業務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文字綜合工作;負責扶貧幫困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車輛、接待、保密、信息報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復工作;負責協調組織招商引資工作。組織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監督檢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承擔相關政策法規的諮詢和普法教育工作;承辦機關其他法律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辦復工作;指導系統內委託執法管理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上報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局系統中層幹部考核工作,負責局系統綜合治理、統戰、維穩工作;負責協調、管理局系統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系統的政務公開、行風建設工作。
養老保險股
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政策;執行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城鎮企業職工和離退休(職)人員生前所供養直系親屬的待遇政策;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和辦法;組織實施城鎮企業單位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執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企業職工退休和企業特殊工種退休的申報工作;負責參加養老保險的自由職業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的認定工作;負責企業年金審核備案工作;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政策。
醫療保險股
擬定全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發展規劃和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和指導檢查;負責審查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審批工作;組織擬定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範圍;擬定全市公務員醫療補助、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和居民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特殊病種認定工作。
勞動監察大隊
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接待民眾的舉報投訴,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諮詢服務,受理民眾來電、來信,承辦上級機關交辦及其他部門轉辦的舉報投訴案件。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予以糾正,並提出處理意見。農民工維權服務工作。
仲裁院(信訪辦公室)
擬定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實施辦法,指導監督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並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有關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相關協調工作;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群體性突發事件預警穩控及應急處理;負責信訪事項受理、複查、覆核工作;承辦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市委、市政府交辦的相關信訪工作;擬定全市勞動關係相關政策;擬定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等相關政策並組織落實;負責勞動契約管理、鑑證工作及解除勞動契約;負責集體契約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勞動用工網上備案工作;負責原集體及全民所有制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工作,負責指導用工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和檔案要件缺失人員補建檔案、認定勞動關係;負責勞動關係和諧企業評審和推薦工作;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負責用人單位不定時及綜合計算工時制審批工作;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機制;擬定並組織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政策;指導監督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工作。
工傷保險股
擬定全市工傷保險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擬定和實施工傷認定、工傷康復等工傷保險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全市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負責企業單位工傷認定工作;負責工傷保險協定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和輔助器具安裝機構資格確認及監督檢查;指導全市工傷保險工作;承擔組織申報全市企業單位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及非因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工傷、職業病職工勞動能力障礙、護理依賴程度的等級鑑定;負責企業用人單位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鑑定、申報工作;負責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的政策法規宣傳和諮詢。
職業能力建設股
擬定城鄉勞動者職業能力建設相關政策和發展規劃;擬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定普惠制就業培訓政策;擬定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政策,擬定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擬定全市就業培訓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就業培訓工作指標分解和培訓資金分配計畫審核工作;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綜合管理;負責職業資格證書的核發工作;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