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背景
日本人北川徹三在西方學者提出的事故因果連鎖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另一種事故因果連鎖理論。
西方學者的事故因果連鎖理論把考察的範圍局限在企業內部,用以指導企業的事故預防工作。實際上,工業傷害事故發生的原因是複雜多樣的,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水平等諸多社會因素,對企業內部傷害事故的發生和預防有著重要的影響。北川徹三基於這種考慮把事故原因歸為下表所示:
基本原因 | 間接原因 | 直接原因 | 事故 | 傷害 |
學校教育原因 社會和歷史原因 管理原因 | 技術原因 | 不安全行為 不安全狀態 | ||
教育原因 | ||||
身體原因 | ||||
精神原因 |
基本原因
北川徹三認為,事故的基本原因應該包括下述3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管理原因。企業領導者不夠重視安全,作業標準不明確,維修保養制度方面的缺陷,人員安排不當,職工積極性不高等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學校教育原因。國小、中學、大學等教育機構的安全教育不充分。
第三,社會或歷史原因。社會安全觀念落後,安全法規或安全管理、監督機構不完備等。
間接原因
(1)技術原因。機械、裝置、建築物等的設計、建造、維護等技術方面的缺陷。
(2)教育原因。由於缺乏安全知識及操作經驗,不知道、輕視操作過程中的危險性和安全操作方法,或操作不熟練、習慣操作等。
(3)身體原因。身體狀態不佳,如頭痛、昏迷、癲痛等疾病,或近視、耳聾等生理缺陷,或疲勞、睡眠不足等。
(4)精神原因。消極、牴觸、不滿等不良態度,焦躁、緊張、恐懼、偏激等精神不安定,狹隘、頑固等不良性格,以及智力方面的障礙。
在上述的4個間接原因中,前面兩個原因比較普遍,後兩種原因較少出現。
理論評述
北川徹三從社會大環境角度找尋導致事故的原因,為我們從社會角度來思考和預防事故提供了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