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拓力行團隊根據多年高新技術企業代理經驗,提醒您:08年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現在就應該開始需要著手準備複審了,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企業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複審申請。
為了提升各企業上報的年度統計、備案材料、複審材料的質量,正常維護高新資格證書,天拓力行高新諮詢團隊為廣大高新技術企業提供關於高新技術企業成功認定後資格證書複審與維護準備需要注意的問題總結如下:
一、複審的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左下角的時間往後推三年,提前三個月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覆核材料,如企業08年12月8日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2011年5月,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國科火字〔2011〕123號,明確了年度高新複審的時間安排,要求地方於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年複審報備工作,各省市可自行安排工作。
從全國範圍內已開展高新複審工作的省市來看,北京地區複審時間預計最晚在2011年7月中下旬。
二、複審的要求
1、出具高新技術企業08、09、10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審計報告;
2、出具高新技術企業08、09、10三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經費專項審計報告;
3、出具高新技術企業2010年度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出具高新技術企業08、09、10三年研究開發項目的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智慧財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協定、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畫單列市)以上科技計畫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四)款進行公示與備案,並由認定辦公室重新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三、企業申報複審中各部門的分工
1、智慧財產權部門應準備的材料及內容要求智慧財產權部門在近三年按照高新技術認定辦法規定,在企業自主研發的核心技術中每年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正常維護,數量達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
《高新認定管理辦法》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在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併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
但該規定沒有對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數量作出要求,因此在《高新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將此項條件細化。智慧財產權在總評分中占有30分,按照6個檔次進行評分。第一檔為6項智慧財產權(除發明專利)或1項發明專利,第二檔為5項,以此類推。第五檔為1至2項,最後一檔為0。
A、根據企業發展需要及規劃,樹立項目從市場調研、項目的開發、項目驗收/檢測等規範流程,嚴格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B、建立單獨項目單獨核算,嚴格執行項目負責制,並提供相對應項目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
A、財務部門嚴格按照財務核算體系制度執行,根據企業發展需要,隨時更新制度,保證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要求; B、配合會計事務所出具08、09、10三年年度審計報告(報表審計);08、09、10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上一年度(10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同時配合技術在稿寫技術材料時,提供財務數據,供技術參考;
C、提供研發部門財務監督:完全樹立研發部門單獨項目,單獨核算,建立嚴格的檢查機制;
D、在企業日常運行中,嚴格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規定的財務指標歸集,如:研發費用中人員費用的歸集,如: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開具的發票與產品一致性、真實性等。
A、提供企業對研發部門研發人員成果的績效考核制度;更大的激勵研發人員研發積極性。
B、提供企業科技人員、研發人員等相關人事證明材料,如:人員的勞動契約、社保證明、學歷證書等;
申請高新認定或複審的公司能順利通過北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複審,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扶持,是天拓力行諮詢團隊的目標和努力的方向。在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三年後複審實施細則還未正式出台之前,根據天拓力行顧問諮詢團隊多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寶貴經驗,提供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複審資料僅供參考,以正式實施細則出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