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紀人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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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北京經紀人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體育局、北京市國資委、北京市國土房管局、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和經紀機構共同發起設立,依法經北京市民政局註冊登記,於2003年11月21日正式成立的經紀人自律性社團組織。其目的是為了貫徹黨中央關於深化改革的精神,儘快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的要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促進經紀人行業規範有序的發展。
協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要求和願望,引導全市經紀人恪守職業道德,規範經紀活動,提高服務水平,維護經紀市場秩序,積極發揮協會橋樑和紐帶作用,促進本市 經紀行業健康發展,繁榮首都市場經濟。 協會的業務範圍(一) 宣傳貫徹黨和政府有關經紀人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 開展經紀行業的情況調查,建立經紀人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制定經紀人從業規則,建立會員獎懲辦法,組織行業考核;
(三) 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四)開展對經紀人的職業道德教育,指導會員守法文明經營,調解會員之間的糾紛,對本行業的經營秩序進行自律監督管理;
(五) 組織經紀業務培訓和經紀資格考試,培訓專業資格人才,指導各教學單位的教學活動,保證教學質量,提高行業素質;
(六) 組織業務交流活動,開展學術研討 ,編印發行有關培訓及經紀專業刊物和有關資料;
(七) 開展諮詢服務,提供國內外市場信息,發展與國內外相關民間經紀組織的友好往來與合作;
(八) 建立經紀行業風險準備金、履約保證金等風險防範機制,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提高行業信譽,保障經紀活動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
(九) 開展會員之間的聯誼活動和其他服務活動,豐富活躍經紀人生活,促進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 承擔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委託的事項,開展有益於本行業的其他活動。
協會會員由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和名譽會員組成。 協會為會員提供以下服務 建立經紀人檔案庫;
2、 採取多種形式向社會推介經紀人;
3、 共享行業有關信息;
4、 提供有關法律諮詢;
5、 推薦經紀人參加政府的“守信”企業公示活動;
6、 建立經紀人網站,會員共享網站信息發布、利用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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