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頭溝區教育委員會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門頭溝區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北京市門頭溝區教育委員會(簡稱區教委),與中共北京市門頭溝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簡稱區委教工委)合署辦公。區委教工委是本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管理工作的區委派出機構。區教委是負責本區教育事業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

(一)區委教工委的主要職責

1.負責對本區教育系統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市、區的有關精神、決定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2.負責對本區教育改革發展和教育系統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區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或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做出決定。

3.負責指導本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本區教育系統的理論宣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教育系統新聞宣傳工作。

5.負責本區教育系統的統一戰線與民眾工作。

6.統籌管理本區教育系統的人才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分工,協助區委負責區屬學校及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並按有關規定上報,負責本機關幹部隊伍建設。

7.負責本區教育系統維護安全穩定工作,綜合協調處理教育系統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8.指導本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直屬直管單位和民辦教育保密工作。

9.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區教委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全市關於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推進依法治教;研究擬訂本區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區教育工作。統一管理本區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事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

3.指導教育系統及農村、企業、社區的綜合教育改革工作;推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區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

4.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區學習型社會、終身學習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5.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審批國家及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舉辦的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項目的設定、變更、終止,並履行監管職責;管理區屬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定。

6.貫徹執行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設定和辦學標準;組織、制定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檔案;負責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物資的配置;負責本區教育教學質量的評估和監控工作。

7.貫徹執行招生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政策,研究擬訂本區成人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教育的招生計畫;負責全區基礎教育和成人教育各類教育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區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

8.管理、指導本區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各類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

9.負責協調、指導本區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主管本區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管理本區教育類社會團體。

10.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籌管理區本級教育基建投資、教育事業經費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及國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管理區本級教育國有資產和教育基本建設項目;監督教育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

11.規劃、指導本區學校後勤改革工作;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2.負責本區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管理本區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境外人員來本區學習;參與對外漢語教學和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以及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13.規劃、指導本區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和教育現代信息技術發展工作;負責本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貫徹執行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工作。

14.按照《門頭溝區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監管(管理)職責》要求,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

15.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委教工委和區教委共設14個內設機構及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工會、團委。

(一)辦公室

為區委教工委和區教委領導及機關各科室服務;負責綜合協調各科室工作,完成領導交辦事項的查處與催辦,督促檢查重要檔案、工作部署、會議決定的貫徹落實;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信息、檔案、保密、文秘、檔案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會務工作;負責上級、同級和下級單位之間的聯絡工作;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教委機關固定資產的購置、調配、維修工作及辦公用品供應;負責機關人事、財務、後勤、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二)組織部

負責教育系統基層黨支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黨員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按授權範圍,對教育系統的幹部及後備幹部進行監督、管理、考察、培訓,並對其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區委教工委、區教委處級以下幹部的管理工作及老幹部工作。

(三)宣傳部

在區委教工委領導下,負責對黨員、幹部和職工進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各類學校教職員工思想動態的調研工作;指導和組織本系統黨課學習及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基層支部理論宣傳工作隊伍的建設;負責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與指導;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統戰工作;負責協調教育系統新聞及對外宣傳工作。

(四)監察科

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協助檢查區紀委立案的有關本區教育系統的案件;檢查指導直屬單位案件查處工作;按照幹部處分許可權,提出並上報所檢查的本區教育系統黨員提出的申訴和對黨員、黨組織的控告;對本區教育系統紀檢機構設定和幹部配備提出意見和建議。

負責本區教育系統行政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區政府有關指示、決定在本區教育系統的執行情況;協助檢查本系統有關單位和幹部違法違紀情況,並依據許可權向上級和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

(五)中學教育科

指導各中學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端正辦學思想,推進素質教育;研究制定本區中學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中學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指導、組織本區中學實施教學計畫和課程計畫;指導中學教育的科研、教研、教學改革、教學管理和質量監控等工作,指導檢查本區各中學按標準配備使用教學儀器和圖書;研究制定本區中學階段入學、升學、考試的有關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在許可權範圍內,負責制定並實施對中學生的獎勵及處罰辦法,以及中學生區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審批工作;指導中學師資培訓工作;負責中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全區中學生學籍工作,負責本區中學階段的特殊教育工作,負責中學生助學金和困難補助審批工作。

綜合管理全區中學、職業高中的德育工作,貫徹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編制中學德育工作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各中學執行德育大綱,負責指導學校進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美育等專項教育;協調學校體育、美育工作;指導學生親職教育、社會實踐活動和校外教育活動,協調促進家庭、社會、學校“三結合”教育的實施;負責指導、培訓德育幹部和教師隊伍。

(六)國小教育與學前教育科

負責本區國小教育和學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區各國小貫徹教育方針和各幼稚園、國小執行上級有關學前教育和國小教育的政策、規章、條例的情況,推進素質教育;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國小和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以及規章、制度、條例;負責組織實施國小和學前教育的教學計畫、課程計畫;指導國小和學前教育的科研、教研、教學改革、教學管理和質量監控等工作;協調學校體育、美育工作;指導本區各國小按辦學標準和要求配備使用教學儀器和圖書;在許可權範圍內,負責制定並實施對小學生的獎懲辦法,以及小學生區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審批工作;指導國小、學前教育師資培訓工作;負責小學生、幼稚園學前班兒童的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全區小學生學籍工作,負責國小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和小學生助學金和困難補助審批工作。

認真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編制本區國小德育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指導學校進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教育、法制教育等專項教育;負責指導組織小學生校外教育活動,協調促進家庭、社會、學校“三結合”教育的實施;負責指導班主任、德育幹部的管理、培訓工作。

領導分工

張愛宗 教工委書記 負責教育系統全面工作,側重抓好乾部隊伍建設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組織部。聯繫老教協

何淵 教工委副書記、教委主任負責教委全面工作,側重抓好教師隊伍建設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人事科。聯繫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王殿玉 教工委副書記 協助書記工作,負責全系統黨建、宣傳、精神文明和群團統戰等工作。協助主任工作,負責基本建設等工作分管宣傳部、團委、基建科。聯繫教育黨校、房管所、生產辦、學生資助中心、大學生公寓

閆友元 教工委委員、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負責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和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分管督導室

楊玉柱 教工委委員、教委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工作、考試招生、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分管中教科、小幼科;聯繫考試中心、教育學會和進修學校

閆強 教工委委員、紀檢委書記協助書記工作,負責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信訪接待、內控審計等工作 分管監察科、審計科

王東生 教委副主任 協助主任工作,負責規劃統計、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等工作分管發展規劃科、職成科;聯繫電大分院、職教中心、社區教育中心、“農科教”三結合辦公室。

宋愛民 教委副主任 協助主任工作,負責體育衛生、科技藝術、法制安全、校外教育、婦兒計生等工作分管體美科、法制安全科。聯繫各教育基地、校外辦、少年宮、保健所。

王輝 教育工會主席 協助書記工作,負責教育工會全面工作和校務公開(信息公開)工作。協助主任工作,負責全系統財務及後勤保障工作分管工會、財務科。聯繫裝備站、會計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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