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1958年4月1日,通縣人民法院與河北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合併,改稱為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1960年2月,復稱通縣人民法院。 1997年9月,因撤縣設區改稱為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法院簡介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的前身為1949年8月1日建立的通縣人民司法處,1950年1月通縣人民司法處更名為通縣人民法院。1958年4月1日,通縣人民法院與河北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合併,改稱為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1960年2月,復稱通縣人民法院。1997年9月,因撤縣設區改稱為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2004年4月,我院搬遷至新的辦公大樓。新辦公大樓面積13 500平方米,設有30多個法庭,每個法庭均配備電腦和庭審刻錄設備,書記員採用電腦速錄的方式進行法庭記錄,同時,庭審過程全程錄像,庭審結束後刻錄成光碟附卷備查。現我院數字法庭建設二期工程已經通過驗收,實現了庭審過程同步直播,院領導和中高級法院具備一定許可權的人員,隨時可以通過視頻觀看庭審過程,對規範審判作風和庭審行為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隨著收案數量的逐年增加,原辦公大樓無法適應審判工作的需要,為此,我院在法院主樓對面租賃6500平米樓房設立了第二審判區,將執行局、立案庭、行政庭、審監庭、審管辦、信訪辦、監察室等部門移至第二審判區,大大緩解了審判辦公面積緊張的情況。

機構設定

下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庭、行政庭、立案庭、審監庭、執行局(下轄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及宋莊、馬駒橋、張家灣、漷縣四個派出法庭等業務庭室和政治處、辦公室、法警大隊、研究室、監察室、信訪辦、審管辦和後勤服務中心等職能部門。

法院榮譽

先後被評為北京市“交通安全先進單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先進集體”,通州區“文明單位”、“優秀政法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信訪排查調處工作先進單位”,高炳環法官被評為“全國優秀女法官”、“全國十大傑出女法官”、“全國三八紅旗手”,蔡俊清法官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手”。2007年,在北京市政法委組織的社會滿意度民意測評中,綜合得分位居全市法院第一。2009年底,榮獲 “北京市先進法院”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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