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信息
部門全稱:北京市西城區教育委員會
簡 稱:區教委
性 質:區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
區教育委員會是區政府負責教育事業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管理、指導、檢查、監督本區教育事業(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的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對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調社區教育工作。
二、制定本區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規劃、計畫和行政措施,統籌全區教育結構、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並組織實施。
三、依管理許可權,審批本區民辦國小、幼稚園的設立、變更、終止;審批本區社會力量舉辦的中等層次以下(含)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教師資格認定(幼稚園、國小、初級中等教師資格)。
編制本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管、指導考試、學籍工作。
四、會同區政府有關部門統籌管理全區教育經費,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監管全區教育事業經費的運行;監管全區教育事業國有資產和基建項目。
五、依據上級人事管理規章制度,統籌規劃並管理本區教育事業所屬機構的人事和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所屬機構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本區教育事業所屬機構的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教師資格認定、培訓、考核、獎懲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
六、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統籌規劃並管理本區各級各類教育的教學基本要求、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工作、藝術教育工作、勞動技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法制教育工作和總務工作。管理、指導本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組織檢查、評估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質量。
七、規劃並指導本區教育科學研究和教育教學研究;負責本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規劃並管理指導本區教育現代化信息技術發展工作。
負責本區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工作。
八、會同政府有關部門統籌管理本區教育系統校企改革工作,管理並協調、指導全系統的涉外工作。監管本區教育事業的教育法制、教育監察、教育審計等工作,維護本區教育系統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本區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的正常秩序。指導本區教育類社會團體。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代管區政府教育督導室。
內設機構
北京市西城區教委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保衛保密科
3、體衛科
4、規劃科
5、人事科
6、財務科
7、審計科
8、學前教育科
9、國小教育科
10、中學教育科
11、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12、機關事務管理科
13、信息科
14、語言文字辦公室
15、校外教育辦公室
16、法制科
17、社區教育辦公室
18、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