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城管執法監察局關於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四公開一監督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為了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能結合實際貫徹落實,轉發的區城管執法監察局關於城市綜合執法四公開—監督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城管執法監察局關於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四公開一監督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東政辦發〔2015〕16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東城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四公開、一監督”工作實施意見》已經2015年4月27日東城區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7日

東城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四公開、一監督”工作實施意見

區城管執法監察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和城鄉環境建設的總體要求,不斷提升首都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有效解決城市環境問題,進一步釐清各部門城市管理職責任務,讓人民民眾有效監督城市管理相關部門執法工作,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協調領導小組決定,在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中開展“四公開、一監督”工作。按照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四公開、一監督”工作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對落實“四公開、一監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四公開、一監督”基本內容
(一)“四公開”的工作內容
“四公開”包括:一是公開城市管理責任部門;二是公開責任部門的執法職責和查處標準;三是公開責任部門的城市管理格線化機制及責任人;四是公開責任部門“月檢查、月曝光、月排名”的城市管理執法數據。
1.公開城市管理責任部門。即指把治理、查處每個違法形態和違法行為所涉及的責任單位公開,包括公開管理主體、行業主責、執法主體及相關責任部門和單位。此項公開主要是解決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通過公開責任單位清單,把屬地政府、行業主責部門、執法部門等城市管理責任單位梳理清楚,達到自身明白、相互清楚,同時便於民眾查詢和社會各界監督。
2.公開責任部門的執法職責和查處標準。即指將法律、市政府賦予各責任部門和相關單位治理查處監管事項所涉及的職責、手段、要求和查處標準等內容的公開,要求全市的管理標準和查處標準統一,解決執法不嚴、查處標準不一致的問題。同時,要讓社會各界監督每個責任部門和相關單位的履職情況,發現並曝光個別責任部門、執法單位不履職或履職不到位問題。
3.公開責任部門的城市管理格線化機制及責任人。即指在治理查處城市管理領域的違法形態和違法行為時,明確公開各相關責任部門之間的關係和責任人。按照行政區域和管理層級劃分格線的要求,將人、地、物、事、組織等社會服務管理內容納入格線,資源整合到格線、責任落實在格線、問題解決在格線、社會服務管理力量下沉,明晰部門與部門之間職責和關係。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全市行政區域劃分為四級格線。市級層面為一級管理格線;東城區屬二級管理格線;區所屬各街道、地區管委會為三級管理格線;社區為四級管理格線;各級格線設定各層級格線的責任人。
4.公開責任部門“月檢查、月曝光、月排名”的城市管理執法數據。即將各責任單位按照職能規定的各項工作執法數量和查處效果進行排名和曝光。

(二)“一監督”的工作內容
“一監督”是指在區委、區政府及區城管執法協調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區城管執法協調辦對區各街道辦事處,地區管委會以及各相關職能部門、執法部門的環境秩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由區格線化服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格線中心”)具體實施,以格線平台作為市、區兩級《監管通知單》辦理平台,將格線案件作為我區《監管通知單》傳送相關責任單位,限期整改,並匯總整改情況形成整改報告向市、區兩級城管執法協調辦反饋。區城管執法協調辦根據區格線中心反饋的市、區兩級《監管通知單》整改情況形成監管通報。
監管事項是指在城市管理中應治理查處的各類違法形態和違法行為。重點包括:非法小廣告,工地管理與車輛泄漏遺撒,露天燒烤與露天焚燒,無照游商與非法市場,停車管理亂象,非法營運,違法建設,店外經營與堆物堆料,違規戶外廣告與牌匾標識等9個方面。
二、“四公開、一監督”的實施
(一)“四公開”的實施
“四公開”工作由區城管執法協調辦組織實施,其工作內容將通過市、區兩級城管執法局外網進行公開。相關責任單位的“月檢查、月曝光、月排名”執法數據將每月進行更新,同時接受媒體和民眾監督。
區各責任單位應積極做好本單位各類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每周五14時前報送工作周報,每月25日17時前報送工作月報,區城管執法協調辦將數據匯總分析後,於每月30日前上報到市城管執法協調辦;各責任單位應確定此項工作的具體聯繫人員、審核人員,並報區城管執法協調辦備案,做好各類執法數據的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類台帳,落實日收集、周匯總、月排名工作。
(二)“一監督”的實施
1.市級《監管通知單》的辦理
區城管執法協調辦收到市級《監管通知單》後,由區格線中心進行任務分解,以格線案件形式下發;各責任單位在接到格線案件後,應嚴格按照辦理要求,按時向區格線中心回復辦理情況,確保要素齊全;區格線中心將辦理情況報區城管執法協調辦,由區城管執法協調辦匯總形成整改報告,經區政府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後向市城管執法協調辦進行反饋。
2.區級《監管通知單》的辦理
區級《監管通知單》以格線案件形式由區格線中心下發各責任單位進行辦理。區格線中心每周將格線案件辦理情況向區城管執法協調辦反饋,由區城管執法協調辦進行統計上報市城管執法協調辦。
3. 《城市管理綜合監管通報》通報機制
區格線中心每周向區城管執法協調辦反饋本周市、區兩級《監管通知單》辦理情況,並在區工作例會上進行通報講評。
區“四公開、一監督”的工作內容上報市城管執法協調辦。市城管執法協調辦將依託“首都之窗”、“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外網”和市城管執法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網站,以網路公開的形式按月公開各類城市管理執法數據和信息;通過北京電視台、城市管理廣播電台等廣電媒體按月發布檢查、曝光和排名結果;定期在《北京工作》、《北京日報》、《北京晚報》、《法制晚報》等平面媒體刊載相關工作信息;適時組織志願者開展執法現場觀摩活動,還將採取信息發布會等形式向社會各界公開民眾關心、媒體關注的重大執法活動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區“四公開、一監督”工作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新時期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的重要載體,是提高執法效能、形成執法合力的重要舉措,各成員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建立起以街道辦事處、地區管委會為管理主體,行業部門和權屬單位負主責,執法部門積極履職,區格線中心負責督導、監管,區城管執法協調辦負責指導評價的工作體系,形成格線化管理運行機制。
(二)狠抓落實,責任到人。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四公開、一監督”各項工作開展要求落實相關工作,建立部門聯絡人機制及台賬。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四公開、一監督”實施意見和方案要求明確本部門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主管領導、對接部門,並指定聯絡人員與區城管執法協調辦對接,確保工作運轉通暢並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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