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甲型H1N1流感疫情上報內容的通知

2、北京市高校、中專甲型H1N1流感新發確診病例日報表 3、北京市中國小學生髮熱情況統計周報表 4、北京市高校、中專學生髮熱情況統計周報表

京教體美[2009]44號
各區縣教委、高校、中專學校、中外辦學機構:
根據本市教育系統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需要,市教委於近日成立了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教委防流辦”)。根據教育系統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關信息歸口管理的工作要求,今後請將各信息報表統一報送至市教委防流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核對通訊錄。請各單位再次核定本單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聯繫人,並將聯繫人姓名、辦公電話、手機號和電子信箱等信息於12月7日16:00前報市教委防流辦。
二、要求即時上報聚集性發熱信息。各單位要按照“30人及30人以下班級,如當天發現5例及以上發熱(37.5℃及以上)病例,或30人以上班級當天發現發熱(37.5℃及以上)病例達20%及以上的為聚集性發熱”和“同一宿舍內,超過半數以上學生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37.5℃及以上),且相鄰的宿舍同時出現10例以上發熱(37.5℃及以上)的,視為集體性發熱”的標準判定本單位聚集性發熱,並立即對情況以文字形式進行專報。
三、確診新發甲型H1N1流感病例,繼續執行日報送的原則。報表分為區縣教委報表(附屬檔案1)和高校、中專報表(附屬檔案2)。
四、各單位每周一上午11:00前報送本單位上一周內新發聚集性發熱或流感樣症狀相關數據,統計報表分區縣教委報表(附屬檔案3)和高校、中專報表(附屬檔案4)。
五、各中外辦學機構按北京市中國小報表內容填報。
六、請各單位用電子郵件方式上報。
市教委防流辦聯繫人:陳雨、郭岩
聯繫電話:略(傳真)
電子信箱:略
附 件: 1、北京市中國小、幼稚園甲型H1N1流感新發確診病例日報表
2、北京市高校、中專甲型H1N1流感新發確診病例日報表
3、北京市中國小學生髮熱情況統計周報表
4、北京市高校、中專學生髮熱情況統計周報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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