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區委教工委的主要職責:1.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的指示、決定,結合本系統實際,提出具體的落實意見並進行督促檢查。
2. 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分工,協助區委有關部門抓好本系統區委管理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考察、日常管理和監督;抓好鄉局級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工作;負責向區委提出有關領導幹部任免、獎懲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和檢查本系統各單位科級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3. 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4. 負責本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協助指導本系統的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
5. 負責研究本系統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委提出建議並報告工作。
6. 協調指導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和民主法制建設工作。
7. 領導同級紀工委的工作。
8. 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9. 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區教委的主要職責 :
1. 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本區教育工作的政策;組織編制懷柔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2. 統一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事業,統籌協調指導全區教育工作;指導教學管理、教學改革和教育質量監控工作。
3. 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管理國家及社會力量辦學中等以下學校的設定、變更、終止。管理本區國中、高中、職業高中畢業考試及證書發放工作。
4. 組織、指導本區教育系統及農村、企業、社區的綜合教育改革工作。
5. 管理、指導本區各學校德育、體育、美育以及思想政治、紀律法制、健康衛生、勞動技術等專項教育;指導協調各類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
6. 負責管理教育系統人事、勞資工作;根據編制標準提出教育系統各單位編制意見;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主管本區教育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管理本區教育類社會團體。
7. 擬訂本區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投資政策;負責統籌管理本級教育基建投資、教育事業經費和城鄉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管理本區教育國有資產和教育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監督教育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
8. 統籌規劃、協調組織並實施學校後勤改革及校園環境治理,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管理、指導、督察所屬單位安全工作。
9. 統一規劃本區教育科學研究和教育教學研究;負責本區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本區信息技術教育發展工作。
10. 根據《懷柔區機構改革方案》,代管懷柔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11. 承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的提案。做好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重要事務和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公文處理、機要、文書檔案管理;教委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領導講話的起草;編寫教育信息、簡報;組織協調教育系統新聞宣傳、對外宣傳和通訊隊伍建設;負責重要檔案、領導決定和會議決議等重要事項的督辦、查辦;負責教育統計;負責議案、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教育志、教育年鑑的編寫和教育系統音像、報刊資料、教材的征訂及印信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的指導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財務管理;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本系統的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分工,抓好科級領導幹部的管理及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工作;抓好共青團及少先隊工作;負責教工委有關重要檔案的起草和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員代表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推薦和選舉工作;負責對出國、出境人員的政審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隊伍建設的規劃、人事調配、人事制度和勞動分配製度改革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乾部隊伍建設;負責本區教師資格認定和教育系統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定、管理、考核工作及公務員考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的崗位培訓、繼續教育管理、教育系統語言文字和國語推廣、培訓和測試工作;根據編制標準提出教育系統各單位定編意見;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及外緣教師的接收和引進工作;負責教職工獎懲工作;負責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家屬農轉非、傷殘及遺屬補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和教職工人事檔案及專業技術考績檔案的管理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負責編制本部門預算草案;指導所屬單位編制預算方案;依據市區相關政策籌措教育經費;監測本區教育經費的投入和執行情況;研究擬訂本區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制度;協調指導、檢查所屬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審核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檢查監督本區所屬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執行情況;負責教育系統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管理住房公積金和教育系統審計工作。
(五)基建修繕後勤管理科:
負責編制本區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計畫;指導所屬單位建設總體規劃;組織實施本區教育基本建設以及修繕項目和投資;指導監督所屬學校校舍建設標準的實施;審核所屬單位房地產使用規劃;指導本區教育系統防寒、防汛、防火、抗震及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的後勤服務管理、教工住宅物業管理;指導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指導監督校園環境治理標準的實施。
(六)小幼科:
負責全區國小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研究編制全區國小教育、學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國小教育的基本教學檔案,指導教學管理、教學改革和教學質量監控;指導本區學前教育的保育、教育工作和教研科研工作;負責國小學科教材建設、課程設定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小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國小德育工作;負責本區區域內社會力量舉辦的學前、國小教育機構的審批管理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國小、幼稚園幹部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七)中教科:
負責中學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中學教育、民族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中學教育基本教學檔案,指導教學管理、教學改革和教學質量監控;負責中學課程教材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中學學籍管理工作;管理中學德育工作;負責本區區域內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學教育機構的審批管理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中學幹部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中學考試、招生工作。
(八)成人職業教育科:
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研究編制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各類成人培訓;研究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參與協調畢業生就業指導;統籌指導農村、企業、社區的綜合教育改革和鞏固掃盲工作成果;負責本區區域內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教育、成人教育、非學歷教育和社區教育的審批管理工作。
(九)體育美育衛生科:
統籌管理中國小、職業學校體育、美育和國防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擬訂中國小、職業學校體育、美育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中國小、職業學校體育競賽、體育達標和藝術交流活動;負責中國小、職業學校體育、美育教材建設,協助相關部門搞好教師培訓;負責中國小、職業學校校外科技教育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職業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和中國小、職業學校紅十字會工作。
(十)教育工會:
貫徹執行市教育工會、區總工會、懷柔區教育工委的重大決策,對基層教育工會的工作進行總結部署和檢查指導;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關心教職工生活;參與勞動爭議調節和重大傷亡的調查處理;協助行政辦好教職工福利事業,做好為困難教職工送溫暖和勞模管理工作;代表和組織教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動員和組織教職工積極參加教育改革,提高教職工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負責本系統的婦女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
(十一)紀檢監察科:
按照有關規定設定中共懷柔區委教育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監察科)。具體職責按照《中共懷柔區委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派駐紀檢機構若干問題的規定》(懷紀發[2001]10號)和《懷柔區監察局關於派駐監察處若干問題的規定》(懷紀發[2001]11號)執行,並協助對基層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負責教育收費的審查和監督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及直屬單位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教育督導室:
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是區政府行使教育督導職能的專門機構,代表本級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督導工作,並接受上級教育督導機構的指導。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本區教育督導工作;對本區貫徹執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情況實施督導;對本區有關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領導、管理教育工作的情況實施督導;依據分工對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方向、教育質量實施督導;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本區教育評估工作;對本區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組織督學進修,開展教育督導的科學研究;履行區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責。
(十三)老幹部中心:
老幹部中心主要負責如下事項:1、負責落實中央和地方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檢查指導教委所屬各單位離退休教職工管理服務工作;2、負責制定離退休教職工管理服務中心的工作計畫,完成工作總結;3、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離退休教職工政治學習、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體活動;4、負責按政策協調解決離退休教職工的政治、生活待遇;5、定期對離退休教職工開展慰問活動;6、負責完成上級黨組織和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教育督導室:
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是區政府行使教育督導職能的專門機構,代表本級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督導工作,並接受上級教育督導機構的指導。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本區教育督導工作;對本區貫徹執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情況實施督導;對本區有關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領導、管理教育工作的情況實施督導;依據分工對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方向、教育質量實施督導;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本區教育評估工作;對本區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組織督學進修,開展教育督導的科學研究;履行區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責。
(十三)老幹部中心:
老幹部中心主要負責如下事項:1、負責落實中央和地方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檢查指導教委所屬各單位離退休教職工管理服務工作;2、負責制定離退休教職工管理服務中心的工作計畫,完成工作總結;3、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離退休教職工政治學習、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體活動;4、負責按政策協調解決離退休教職工的政治、生活待遇;5、定期對離退休教職工開展慰問活動;6、負責完成上級黨組織和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學校安全辦公室:
學校安全辦公室主要職能如下:1.管理、監督、檢查教委系統的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學生的校園安全;2.協助學校處理安全事故;3.負責直屬單位的綜合治理。
(十五)後勤服務中心:
主要職能如下:1、統籌管理機關後勤事務工作;2、對機關機動車輛的使用及本系統交通安全進行協調管理;3、為機關政務及工作人員提供文印、閱覽、通訊、用餐、水電、暖等後勤服務保障;4、負責教委機關直屬居民小區房屋建檔、維修、安保、綠色美化、整潔等物業管理工作。5、負責機關安全保衛、環境改善、環境衛生及本系統愛國衛生管理工作;6、協助辦公室做好重要會議、重要活動的籌備工作;7、負責機關工勤人員及事業服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性工作。
基本信息:
北京市懷柔區教育委員會地址:北京市懷柔區湖光南街2號
郵政編碼:1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