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結合實際,制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該《辦法》經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辦法》分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事故預防與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8章108條。

中文名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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