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級綠地質量標準
(一)綠地建設質量標準
1.綠地規模
(1)綠地面積在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以上。
(2)綠地中植物種植應以喬木為主,喬灌木種植面積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綠地面積的70%左右,其餘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具體的綠地建設中各項目所占用地面積比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園設計規範》。
(3)道路綠化,綠地率市區主幹道不低於30%,次幹道不低於20%,其他等級道路不低於15%;道路長度在1000米(含1000米)以上或符合該條道路的規劃設計要求。
(4)道路綠化,喬灌木種植面積應占綠地面積的80%,其餘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5)立交橋區綠地,喬灌木種植面積應占綠地面積的60%至70%。
2.植物配置
(1)綠地內植物配置應因地制宜,採取多種配置形式,注重按植物群落結構進行科學配置,力求以上層大喬木、中層小喬木和灌木、下層地被植物的形式,擴大綠地的復層結構比例。喬灌花草相結合,提高綠地內物種的豐富度,植物種類(含品種)不低於20種(含20種),非林下草坪所占比例在30%(含30%)以下。
(2)植物規格與密度協調,層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3)行道樹或行列樹木應整齊、美觀,樹間株距符合該植物的生物學特性和設計要求,高度、乾徑、樹形近似,樹木保持直立,無傾斜,觀賞面朝向合理。
3.綠地環境
(1)綠地範圍內無違章建築,無廢棄的線桿、構築物等設施,無違法廣告、牌示,綠地設施完整,綠地整潔率和設施完整率在95%(含95%)以上。
(2)地下設施覆土綠化應以實現永久性綠化為建設標準,以植物造景為主,形成以喬木為主的合理種植結構。其覆土厚度應不低於3米,以符合常綠和落葉喬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長對栽植土層厚度的要求,為大喬木的充分生長奠定基礎。
(二)綠地管理質量標準
在滿足《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中特級養護質量標準、技術措施和要求的基礎上,還應達到:
1.植物生長
(1)植物生長正常,枯枝幹杈現象所占比例低於5%,草坪覆蓋率在99%(含99%)以上。
(2)病蟲危害景觀度在5%(含5%)以下,其中蛀乾害蟲有蟲株率在2%(含2%)以下,黃葉、焦葉和吃花、吃樹葉現象在5%(含5%)以下。
2.綠地設施
綠地的給排水設施、護欄、園路、燈飾、路椅、果皮箱及體育健身器械等附屬設施 ,要求完整無損,整齊潔淨,維護及時,設施完好率在95%(含95%)以上。
3.管理措施
(1)綠地範圍內的古樹名木須檔案齊全,管理責任落實,保護措施到位,古樹名木生長正常。
(2)樹木修剪科學、合理,對銀杏、毛白楊等具明顯主幹樹種,在保證主枝頂芽不受傷害的前提下,保持主側枝分布均勻;對國槐、欒樹等圓冠形樹種應注重培養樹冠基本骨架,主側枝先端一致,樹冠整齊。
要及時解決樹木與行人、車輛、建築物、電線、交通信號燈及標識等方面的矛盾。
二、一級綠地質量標準
(一)綠地建設質量標準
1.綠地規模
(1)綠地面積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
(2)綠地中植物種植應以喬木為主,喬灌木種植面積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綠地面積的70%左右,其餘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3)道路綠化,綠地率市區主幹道不低於30%,次幹道不低於20%,其他等級道路不低於15%;道路長度在500米(含500米)以上或符合該條道路的規劃設計要求。
(4)道路綠化,喬灌木種植面積應占綠地面積的80%,其餘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5)立交橋區綠地,喬灌木種植面積應占綠地面積的60%至70%。
2.植物配置
(1)綠地內植物配置應因地制宜,採取多種配置形式,注重按植物群落結構進行科學配置,力求以上層大喬木、中層小喬木和灌木、下層地被植物的形式,擴大綠地的復層結構比例。喬灌花草相結合,提高綠地內物種的豐富度,植物種類(含品種)不低於20種(含20種),非林下草坪所占比例在30%(含30%)以下。
(2)植物規格與密度協調,層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3)行道樹或行列樹木整齊、美觀,樹間株距符合該植物的生物學特性和設計要求,高度、乾徑、樹形近似,樹木保持直立,無傾斜,觀賞面朝向合理。
3.綠地環境
(1)綠地範圍內無違章建築,無廢棄的線桿、構築物等設施,無違法廣告、牌示,綠地設施完整,綠地整潔率和設施完整率在80%(含80%)以上。
(2)地下設施覆土綠化應以實現永久性綠化為建設標準,以植物造景為主,形成以喬木為主的合理的種植結構。其覆土厚度應不低於2米,以符合常綠和落葉喬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長對栽植土層厚度的要求,為喬木的正常生長奠定基礎。
(二)綠地管理質量標準
在滿足《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中一級養護質量標準、技術措施和要求的基礎上,還應達到:
1.植物生長
(1)植物生長正常,枯枝幹杈現象所占比例低於10%,草坪覆蓋率在85%(含85%)以上。
(2)病蟲危害景觀度在10%(含10%)以下,其中蛀乾害蟲有蟲株率在4%(含4%)以下,黃葉、焦葉和吃花、吃樹葉現象在10%(含10%)以下。
2.綠地設施
綠地給排水設施、護欄、園路、燈飾、路椅、果皮箱、及體育健身器械等附屬設施 ,要求完整無損,整齊潔淨,維護及時,設施完好率在85%(含85%)以上。
3.管理措施
(1)綠地範圍內的古樹名木須檔案齊全,管理責任落實,保護措施到位,古樹名木生長正常。
(2)樹木修剪科學、合理,對銀杏、毛白楊等具明顯主幹樹種,在保證主枝頂芽不受傷害的前提下,保持主側枝分布均勻;對國槐、欒樹等圓冠形樹種應注重培養樹冠基本骨架,主側枝先端一致,樹冠整齊。
要及時解決樹木與行人、車輛、建築物、電線、交通信號燈及標識等方面的矛盾。
三、二級綠地質量標準
(一)綠地建設質量標準
1.綠地規模
(1)綠地面積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
(2)道路綠化,綠地率市區主幹道不低於30%,次幹道不低於20%,其他等級道路不低於15%;道路長度在200米(含200米)以上或符合該條道路的規劃設計要求。
2.植物配置
(1)綠地內植物配置要求復層結構,喬灌花草相結合,提高綠地內物種的豐富度,植物種類(含品種)不低於10種(含10種),單純草坪所占比例在50%(含50%)以下。
(2)植物規格與密度協調,層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3)行道樹或行列樹木整齊、美觀,樹間株距符合該植物的生物學特性和設計要求,高度、乾徑、樹形近似,樹木保持直立,無傾斜,觀賞面朝向合理。
3. 綠地環境
(1)綠地範圍內無違章建築,無廢棄的線桿、構築物等設施,無違法廣告、牌示,綠地設施完整,綠地整潔率和設施完整率在70%(含70%)以上。
(2)地下設施覆土綠化應以實現永久性綠化為建設標準,以植物造景為主,形成以喬木為主的合理的種植結構。其覆土厚度應不低於1米或滿足該項目的設計要求,以符合常綠和落葉喬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長對栽植土層厚度的基本要求。
(二)綠地管理質量標準
1.植物生長
(1)植物生長正常,枯枝幹杈現象所占比例低於20%,草坪覆蓋率在70%(含70%)以上。
(2)病蟲危害景觀度在15%(含15%)以下,其中蛀乾害蟲有蟲株率在6%(含6%)以下,黃葉、焦葉和吃花、吃樹葉現象在15%(含15%)以下。
2.綠地設施
綠地給排水設施、護欄、園路、燈飾、路椅、果皮箱及體育健身器械等附屬設施 ,要求完整無損,整齊潔淨,維護及時,設施完好率在70%(含70%)以上。
3.管理措施
(1)綠地範圍內的古樹名木須檔案齊全,管理責任落實,保護措施到位,古樹名木生長正常。
(2)樹木修剪科學、合理,對銀杏、毛白楊等具明顯主幹樹種,在保證主枝頂芽不受傷害的前提下,保持主側枝分布均勻;對國槐、欒樹等圓冠形樹種應注重培養樹冠基本骨架,主側枝先端一致,樹冠整齊。
要及時解決樹木與行人、車輛建築物、電線、交通信號燈及標識等方面的矛盾。
四、三級綠地質量標準
(一)綠地建設質量標準
1.綠地規模
(1)綠地面積在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以下。
(2)道路綠化,綠地率市區主幹道不低於30%,次幹道不低於20%,其他等級道路不低於15%;道路長度在200米(不含200米)以下或符合該條道路的規劃設計要求。
2.植物配置
(1)植物規格與密度協調,層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2)行道樹或行列樹木整齊、美觀,樹間株距符合該植物的生物學特性和設計要求,高度、乾徑、樹形近似,樹木保持直立,無傾斜,觀賞面朝向合理。
3.綠地環境
綠地範圍內無違章建築,無廢棄的線桿、構築物等設施,無違法廣告、牌示,綠地設施完整,綠地整潔率和設施完整率在50%(含50%)以上。
(二)綠地管理質量標準
1.植物生長
(1)植物生長正常,枯枝幹杈現象所占比例低於30%,草坪覆蓋率在50%(含50%)以上。
(2)病蟲危害景觀度在20%(含20%)以下,其中蛀乾害蟲有蟲株率在10%(含10%)以下,黃葉、焦葉和吃花、吃樹葉現象在20%(含20%)以下。
2.綠地設施
綠地給排水設施、護欄、園路、燈飾、路椅、果皮箱及體育健身器械等附屬設施 ,要求完整無損,整齊潔淨,維修及時。
3.管理措施
(1)綠地範圍內的古樹名木須檔案齊全,管理責任落實,保護措施到位,古樹名木生長正常。
(2)樹木修剪科學、合理,對銀杏、毛白楊等具明顯主幹樹種,在保證主枝頂芽不受傷害的前提下,保持主側枝分布均勻;對國槐、欒樹等圓冠形樹種應注重培養樹冠基本骨架,主側枝先端一致,樹冠整齊。
要及時解決樹木與行人、車輛、建築物、電線、交通信號燈及標識等方面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