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環境法治研究

北京市地方環境法治研究

《北京市地方環境法治研究》是由王燦發所著的一本書籍之一,於2009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

圖書信息

作 者: 王燦發

北京市地方環境法治研究北京市地方環境法治研究
叢 書 名:法學理念實踐創新叢書出 版 社: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ISBN:9787300109893出版時間:2009-08-01版 次:1頁 數:279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經濟法

內容簡介

《北京市地方環境法治研究》論述了環境法治的要素和方法,探討了環境法治思維的價值及建立途徑,明確了我國地方環境法治的現狀及其完善途徑,回顧了北京市環境法治建設的發展進程,總結了北京市現存的主要環境問題。在此基礎上,《北京市地方環境法治研究》系統、全面地研究了北京市環境立法、環境執法、環境司法、環境法律監督和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並對排污收費制度在地方層面的實施以及上海市、深圳市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環境法治狀況進行了專題研究。《北京市地方環境法治研究》適合於從事環境法和環境管理與政策研究或實務工作的人員閱讀。

作者簡介

王燦發,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主任,兼任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會長,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從事環境法研究和教學二十多年,從1994年起在《中國環境報》主持“律師信箱”,以“嚴律師”的名義回答有關環境法的疑難問題數百問,曾被原國家環保總局等七部門授予“2005綠色中國年度人物獎”,2007年10月被美國《時代》雜誌評為“全球環境英雄”,2008年5月被日本經濟新聞社授予“日經亞洲獎”。
於文軒,中國政法大學講師,清華大學博士後研究人員,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委員會委員,主持或者參加教育部,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國家發改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局,北京市環境保護局,中國一歐盟能源環境項目,中國一歐盟生物多樣性項目,全球環境基金等委託的二十餘項科研項目,發表論文四十餘篇,合著,副主編或參編論著6部,翻譯專著1部,2008年11月,獲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第七屆“優秀環境科技工作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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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章 法治與環境法治、
一、法治與環境法治之內涵
二、環境法治之要素
三、環境法治之方法
第二章 環境法治思維
一、環境法治思維之價值
二、環境法治思維之阻礙
三、環境法治思維之建立
第三章 地方環境法治及其完善
一、地方環境法治之意義
二、我國地方環境立法之發展
三、我國地方環境立法之現存問題
四、我國地方環境立法之完善策略
第四章 北京市環境法治歷史沿革
一、北京市環境法治建設的發展進程
二、北京市目前面臨的主要環境問題
第五章 北京市環境立法現狀及其完善
一、北京市環境立法現狀
二、北京市環境立法存在的問題
三、北京市環境立法健全和完善對策
第六章 北京市環境執法現狀及其完善
一、我國環境執法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
二、北京市環境執法工作存在的問題
三、北京市環境執法完善對策、、
第七章 北京市環境司法現狀及其完善
一、北京市環境民事訴訟存在的問題
二、北京市環境民事糾紛行政處理存在的問題
三、北京市環境司法完善對策
第八章 北京市環境法律監督現狀及其完善
一、北京市環境行政複議存在的問題
二、北京市環境行政訴訟存在的問題
三、北京市環境法律監督機制完善對策
第九章 北京市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現狀及其完善
一、北京市公眾環境意識現狀
二、北京市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
三、北京市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機制完善對策
第十章 結論
一、法治與環境法治
二、環境法治思維
三、地方環境法治及其完善
四、北京市環境法治歷史沿革
五、北京市環境立法現狀及其完善
六、北京市環境執法現狀及其完善
七、北京市環境司法現狀及其完善
八、北京市環境法律監督現狀及其完善
九、北京市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現狀及其完善
附錄一 相關研究成果
論地方政府將國家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
規定具體化的原則和方法
上海市和深圳市環境法治調研報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法律實施狀況調研報告
附錄二 北京市重要環境保護法規
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辦法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
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
北京市城市河湖保護管理條例
北京市水利工程保護管理條例
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
北京市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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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貫徹科學發展觀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重要方略的背景下,逐步推進環境法治建設成為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在諸多重大戰略決策中,有關環境法治建設的內容得到充分體現,由此為環境法治的實現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據。比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專設一篇,對發展循環經濟、保護修復自然生態、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強化資源管理、合理利用海洋和氣候資源等方面作出了具體安排。然而,政策依據並不能理所當然地成為一國實現環境法治的充分條件,因為環境法治的實現尚需在社會、經濟的各個層面通過相應的機制、制度和措施進行貫徹和實施。在這其中,地方環境法治的完善程度對於我國實現環境法治,進而對於建設法治國家、實現依法治國,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礎性甚至是決定性的作用。
北京市作為我國的首善之區,其環境法治狀況尤其值得關注,因為它不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著我國環境法治的現狀,具有相當程度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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