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

《北京市公安局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是2019年1月25日,繼公安部制定出台《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後,北京市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將於2019年2月1日出台實施。

基本信息

檔案背景

和平年代,公安隊伍是一支犧牲最多、奉獻最大的隊伍,幾乎是時時在流血、天天有犧牲。長期以來,首都公安機關處在維護平安的第一線、服務民眾的最前沿,全體民警舍小家、顧大家,不畏艱難險阻,不懼流血犧牲,忠誠履職、無私奉獻。於此同時侵犯民警執法權威,襲警辱警案事件時有發生,僅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就辦理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案件1186起,這些襲警、辱警等事件案件的發生不僅損害了國家法律尊嚴和人民警察執法權威,也對首都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職責使命造成嚴重干擾。

政策解讀

保障依法履行職責彰顯法律權威尊嚴

為切實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職責,彰顯法律權威和尊嚴,北京市公安局維權辦對於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案件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各級維權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過構建保障體系、完善制度建設、提升懲處力度、做實服務舉措、強化執法保障等措施,對發生的民警被侵犯案件堅持全程跟進督導,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依法、快速處理侵犯民警執法權威違法犯罪人員。2018年全年,共依法處理侵犯民警執法權威行為人1514人,為首都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職責使命,提供了全方位支持和保障。

2018年12月29日,公安部發布了《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將於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切實抓好貫徹落實,有效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首都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權威,北京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共分為六章四十條,從組織及職責分工、維權範圍及管轄、依法履職免責、維權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將與公安部《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同步施行。

明確11類具體情形界定案件受理範圍

《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應當開展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11類具體情形,明確將網路上發生的侮辱誹謗、不實炒作等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案(事)件納入受理範圍;對於採取毆打、撕扯、拖拽等暴力行為,妨害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審查;對於以吵鬧、謾罵、恐嚇等非暴力方式阻礙民警執行職務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實施辦法》對民警依法履職免責作出了具體規定,明確了民警執法過錯責任的認定主體,細化了執法過錯爭議處理覆核程式,以及做出減責免責認定意見後對民警的保護與支持,明確要求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得對民警作出處分、處理。

構建維護執法權威工作體系保護家屬人身安全

《實施辦法》提出構建完善的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體系,健全完善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分級啟動、撫助慰問、緊急就醫、心理干預、維權正名、新聞發布、聯動會商、法律援助、網上維權、工作例會、執法培訓以及責任追究等14項配套性、保障性機制。

《實施辦法》提出建立民警依法履職免責補償專項資金,對於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民警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經民警所屬單位維權委批准,由專項資金給予補償。

《實施辦法》擴大了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保護範疇,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威脅、侵犯、侮辱、貶損。同時,明確將外省市公安機關執行支援任務的民警、公安院校派遣配合執行警務活動的學員以及警務輔助人員納入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保護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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