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重大舉措,對建設全國科技創新中心、促進首都經濟提質增效、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等檔案精神,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以創新帶動創業,有效激發全社會創新潛能和創業活力,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和強化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不斷強化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示範引領作用和核心載體功能,以最佳化創新創業生態為主線,著力營造創新創業氛圍,著力培育創新創業形態,著力完善創新創業布局,著力釋放創新創業活力,積極構建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制度環境和公共服務體系,努力打造引領全國、輻射周邊的創新發展戰略高地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高端創新中心,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強化自主創新。大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推動在重要科技和重大產業領域湧現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核心技術的科技成果及產業化項目,形成創新驅動發展的新引擎、新動力,努力成為國家自主創新的重要源頭和原始創新的主要策源地。
加快全面創新。堅持以推動科技創新為核心,以破除制約創新創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為重點,在人才、金融、市場環境、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努力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

聚焦高端創新。積極引導各類創新創業主體和創新創業活動向高端產業領域、產業鏈高端環節和高端業態集中,著力突破關鍵共性技術,把調整疏解和創新發展結合起來,推動形成創新創業的高端發展態勢。
推進協同創新。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整合區域創新資源,完善區域創新體系,打造協同創新共同體。完善創新創業空間布局,引導創業人才、團隊、平台向郊區縣轉移,促進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一區十六園”加快發展。

(三)主要目標

到2017年,率先建成創新創業要素集聚、服務專業、布局最佳化的國家級新興產業“雙創”示範基地,在產業核心技術和關鍵環節湧現出一批創新創業企業,形成一批服務體系完善、發展成效明顯的眾創空間,初步形成京津冀協同創新、互利共贏的局面,使北京成為全國高端創新創業的核心區與發源地。
到2020年,創新創業政策體系更加健全,創新創業生態全面最佳化,覆蓋全市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各類創新創業主體高度活躍,創新創業國際合作水平顯著提高,創新創業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作用更加明顯,高技術產業全員勞動生產率進一步提升,使北京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地區。

主要任務

(一)積極構建創新創業服務體系。
強化人才服務。加強海外人才來京創業服務,為符合條件的海外人才創辦企業提供啟動資金;推動出台外籍高層次人才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程式便利化試點,完善醫療、住房、稅收等相關優惠措施;探索中央在京和市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聘用外籍人才的路徑,研究制定事業單位招聘外籍人才的認定標準。加大對科技人員創業的支持,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增設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允許擁有科技成果的教師和科技人員在一定期限內離開原崗位專職創辦企業,允許教師兼職參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完善大學生創業服務體系,積極落實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研究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開展大學生創業社保登記試點;推進高等學校大學生創業園建設,支持各類創業服務機構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創業導師、創業培訓等服務。
強化金融服務。圍繞中關村建設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最佳化資本市場,支持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展,推動網際網路和高新技術企業掛牌;探索建立工商登記部門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股權登記對接機制,支持創業企業開展股權質押融資;鼓勵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在京發展,為創業企業拓展融資渠道。創新金融機構支持方式,探索投貸聯動融資模式,抓緊推動相關試點落地;加快發展普惠金融,探索完善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創業投資等機構間的合作模式,構建包括科技信貸、科技保險、集合融資、融資租賃在內的創業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創業企業提供一站式、系統化的金融服務。加快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網際網路平台,依法依規設立網際網路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台、網路金融產品銷售平台等;積極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打造中關村股權眾籌中心,支持中關村股權眾籌聯盟發展,爭取網際網路股權眾籌平台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先行先試。大力發展創業投資,落實國家新興產業“雙創”三年行動計畫,積極創建國家級新興產業“雙創”示範基地;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開展天使投資,支持各類主體為投資人和創業者搭建天使投資對接平台;研究制定符合市場規律的各類資本投入、退出創業項目的配套政策,不斷完善創業投資機構激勵約束和監督管理機制。推動外商投資與境外投資發展,落實國家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相關規定,做好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審批工作,簡化創業投資機構境外投資備案手續;研究建立境外投資信息平台,推動開展創業投資機構與境外高端研發項目對接活動。
強化公共平台服務。充分發揮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首都科技條件平台、首都科技大數據平台、中關村開放實驗室等公共條件平台作用,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重點實驗室、大型企業向社會開放共享科研儀器設備、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等資源,為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提供聯合研發、委託研發、中試試驗等服務。充分發揮北京技術市場等技術轉移轉化平台作用,支持各類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發展,對接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技術轉移轉化需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健全完善市場定價機制,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設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採取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充分發揮技術研發創新平台作用,支持建設國家和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技術研發創新平台,並推進與國家聯合共建創新平台,集聚創新創業服務資源;支持社會力量圍繞創新創業需求,搭建研發試驗平台、中試平台、檢驗檢測平台等市場化、專業化創新服務平台。
強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推進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平台建設,積極做好全國智慧財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在京落地的相關支持工作;完善智慧財產權公共信息、專題資料庫、保護、商用化等服務平台,加強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強化智慧財產權投融資服務。培育智慧財產權新興服務業態,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試點,推動中關村國家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建設;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計畫,引導服務機構與各類創新主體對接,支持服務機構提高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運營實施、評估交易、保護維權、投融資等服務水平。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增強智慧財產權綜合行政執法能力,促進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保護與司法保護緊密銜接,推動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仲裁,加快形成行政執法、司法審判、調解仲裁等多渠道維權保護模式。
(二)著力培育創新創業發展形態。
推進眾創空間集約發展。鼓勵行業領軍企業發展服務化眾創空間,引導和支持有條件的行業領軍企業將內部資源平台化,面向企業內部和外部創業者提供資金、技術和服務支撐,開拓新的業務領域和創新產品。支持發展網路化眾創空間,鼓勵大型網際網路企業等向各類創新創業主體開放技術、管理等資源,降低創業門檻和成本;推動基於“網際網路 ”的創新創業活動加速發展,促進眾包服務發展,有效減少創業人口集聚,提高人均創業產出效率。大力發展中關村創新型孵化器,圍繞創新創業團隊在融資、輔導、宣傳、技術等方面的迫切需求,鼓勵發展投資促進型、培訓輔導型、媒體延伸型、專業服務型等創新型孵化器。全力推進眾創空間集聚發展,進一步提升中關村創業大街在研發孵化平台搭建、科技金融服務、創業人才培養、智慧財產權保護、技術交易等方面對大眾創新創業的支撐能力,推動創新創業功能向沿線街道縱深輻射;支持各區縣以產業轉型升級為契機,通過盤活辦公樓宇和廠房設施,建設眾創空間集聚區。
推進高精尖領域創新創業。支持高端產業領域創新創業,鼓勵各類創新創業主體聚焦金融、信息、科技等生產性服務業,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文化創意等高端產業領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促進產業鏈高端環節創新創業,積極發展專業技術服務、檢驗檢測服務和評估諮詢服務;積極引導創業項目向概念創意、研發測試、設計服務、系統集成、品牌經營、供應鏈管理、網際網路行銷等高附加值環節集中。鼓勵高端業態創新創業,積極推進傳統產業與新興業態融合發展,大力推進電子商務、網際網路教育、網際網路金融、網際網路健康、智慧能源、智慧農業、智慧型製造等業態發展,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規範化、連鎖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發展。
推進科技文化融合創新。積極培育科技文化融合優勢企業,推進經營性文化藝術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實力的骨幹文化創意企業,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與骨幹文化創意企業進行多層次合作。加強科技文化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搭建文化金融創新套用、多媒介綜合信息服務和權威智庫發展等體系,支持建設以創意設計、動漫遊戲、數字出版、新聞媒體、文化信息服務等為重點的文化產業眾創空間。加快建設科技文化融合基地,積極推進北京“設計之都”建設,大力扶持各類中小微設計企業創新發展;加強中關村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建設,圍繞文化產品與服務的創意創作、設計製作、展示傳播、消費體驗等環節,開展科技文化關鍵共性技術攻關與成果推廣套用。
推進提升國際化發展水平。吸引集聚國際創新創業資源,通過合作共建、資源共享等多種方式在京建設國際化創業服務機構,帶動本市創業服務模式創新;積極引導創業服務機構與國際技術轉移機構對接,開展技術交易及國際技術轉移服務,引進一批國際領先的原創技術;鼓勵和引導國內資本與國際優秀創業服務機構合作設立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台。打造創新創業對外交流平台,圍繞新興產業領域創新創業對外發展需求,依託中關村海外聯絡機構、中國國際技術轉移中心等載體,建設國際創新創業合作平台,推動人才、技術、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各類創業服務機構國際化發展,通過在海外設立科技園區、與- 8 - 海外優秀孵化機構合作、開展聯合孵化等多種方式,搭建創新創業企業國際化發展平台。
(三)全面最佳化創新創業空間布局。
打造高端創新創業核心區。加快海淀區“一城三街”建設,集聚發展創業服務業、科技金融服務業、信息和軟體服務業、智慧財產權和標準化服務業,升級打造特色鮮明的眾創空間,為大眾創新創業營造良好的市場化服務環境。改造提升中關村南北大街,依據區段功能定位,結合樓宇空間布局和現有業態,分類進行科技創新項目置換和創業服務機構引入,將中關村南北大街建設成為創新創業大街,形成開放度更高、服務範圍更廣、輻射帶動力更強的創新創業型經濟集聚區。
打造南北創新創業發展帶。建立圍繞研發服務和高新技術產業服務創新的北部創新創業發展帶,以海淀區北部、昌平區南部和順義區部分區域為重點,大力推進研發服務、信息服務等高端產業創新創業項目,加快戰略性前沿技術研發,促進高新技術成果孵化轉化,積極建設科技成果交易核心區。建立圍繞高技術製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的南部創新創業發展帶,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大興區整合後的空間資源為依託,統籌布局通州、房山產業園區,形成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創新創業集群,積極建設技術創新總部聚集地。
打造郊區縣創新創業特色園區。建設郊區縣高端創新成果轉- 9 - 化和產業化基地,聚焦納米科技、通用航空、新能源、新能源汽車、智慧型製造、數字信息等重點領域,在郊區縣建設一批技術支撐和創業投資能力強、專業服務水平高、領域特色鮮明的產業孵化平台和小企業創業基地。建立郊區縣與中心城創新成果對接和套用機制,建設需求對接和新技術、新產品(服務)推介平台,推動中心城的高端研發成果在郊區縣率先套用;支持郊區縣建設一批協同創新中心、科技新城、特色園區、創新創業社區等創新創業載體,引導更多創業項目向郊區縣轉移布局,推進郊區縣創新創業差異化、特色化發展。
打造京津冀協同創新創業體系。聚焦市場環境、金融服務、智慧財產權、科研教育、人才流動、國際合作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推進區域一體化技術市場、金融市場、產權市場、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區域創新創業資源共享和最佳化配置。加強區域創新創業政策銜接,統籌協調區域內的財政稅收、投融資、產權交易、技術研發、政府採購等普惠性創新創業支持政策相互銜接,研究爭取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先行先試政策擴展至京津冀共建試點示範園區,並逐步推廣到京津冀區域。強化區域創新創業載體共建,依託京津冀“4 N”功能承接平台,支持本市製造業龍頭企業新增產能在津冀地區布局,引導和推動本市部分創新創業項目向曹妃甸協同發展示範區、張(家口)承(德)生態功能區、天津濱海—中關村科技園區、新機場臨空經濟區等區域轉移,以創新創業帶動戰略合作功能區共建。最佳化區域創新創業公- 10 - 共服務,推動在京優質醫療衛生、教育等資源通過對口支援、共建共管、辦分院分校、整體搬遷等方式向京外發展,逐步提高區域公共服務均衡化水平,提升區域創新創業服務保障能力。
(四)不斷完善創新創業保障機制。
完善公平競爭市場機制。按照國家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安排,建立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加大對不利於創新創業的壟斷協定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調查和處置力度。完善全市企業信用信息體系,建立統一共享的小微企業名錄,推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工作;推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司法機關司法裁決,以及行業協會、商會對會員實施懲戒的信息歸集到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完善以信用管理為基礎的創新創業監管模式。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擴大社會資本投資途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教育、醫療、養老、文化等領域的公共產品與服務供給;鼓勵非公有資本以參股、獨資、合資、合作、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壟斷行業經營。
完善政府創新服務機制。建立便捷商事服務機制,全面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完善北京工商E網通服務平台,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與審核服務;開展企業自治名稱和經營範圍,以及科技類、文化創意類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分離登記管理試點,探索集群註冊登記模式,積極推進“先照後證”改革,實現便捷登記。轉變政府服務方式,全面推廣中關村創業會客廳的一站式創業服務模式,以創業企業共性需求為核心,支持- 11 - 市場化服務機構通過商業模式設計,提供政策法律諮詢、註冊登記、智慧財產權、科技金融等服務;建立創新創業網路化服務平台,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和水平。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調整最佳化與創新創業相關的審批、認證、收費等事項;建立政府、市場和社會多元參與的創新創業治理結構和機制,引導眾創空間自主探索、自我管理、自律發展,依託社會機構等組織開展眾創空間評選、創業項目遴選、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激勵,賦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使用權,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所獲收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劃歸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對科技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所有。激發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創新活力,推進套用研究創新與市場需求對接,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擁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並持有股權;推進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採用技術許可的方式促進科技成果對外轉移轉化,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企業,放寬股權獎勵、股權出售對企業設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構建新型創新創業實體,鼓勵市屬科研院所、企業主動承接中央在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智慧財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轉移,並通過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創新平台;積極推動協同創新研究院、大數據研究院等新型研究機構發展;搭建軍民融合協同創新平台及科技創新服務平台,促進軍民兩用技術推廣套用和融合發展。
完善財稅政策扶持機制。最佳化財政資金統籌機制,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財政資金重點支持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研究、戰略性前沿技術、關鍵共性技術領域,重點支持有效需求尚未形成、市場機制尚未發揮作用的新興產業,重點支持處於孵化期、初創期等早中期階段的科技型小微企業,重點支持要素市場、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成果轉化等創新創業環境建設。創新財政資金扶持方式,深入實施首都科技創新券政策,加大對優秀創業團隊和小微企業的資助和引導力度;更多運用財政後補助、間接投入等方式支持開展創新創業;在確保公平競爭的前提下,鼓勵對眾創空間等孵化機構使用的辦公用房、用水、用能、網路等軟硬體設施給予適當優惠;推進中關村現代服務業試點,加大對創業孵化的扶持力度。完善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積極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配合國家有關部門研究完善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繼續落實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配合國家有關部門繼續完善相關政策,逐步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適用政策的所投資企業範圍,研究提高投資額在應納稅所得額中稅收抵扣比例;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修訂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加大創新技術、產品(服務)政府採購力度,研究建立符合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方向的政府採購標準體系,建設面向全國的新技術、新產品(服務)政府採購推廣套用平台;探索建立“首購首用”風險補償機制,促進創業期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服務)的推廣套用。

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牽頭,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參加的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機制,加強對全市創新創業工作的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切實形成合力,全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
(二)狠抓責任落實。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按照任務分工,紮實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各單位要制定推進計畫,明確工作任務、時間節點、責任人和保障措施,確保促進創新創業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三)強化督查評估。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創新創業信息統計指標體系,建立信息報送、任務動態調整、年度考核評價工作機制,強化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督導和跟蹤分析,重大問題及時提請市政府研究解決,確保各項任務順利推進。
(四)加大宣傳力度。市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的新聞宣傳、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積極發揮“全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等展示平台作用,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努力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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