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組織、部署、協調全市的公安工作,並檢查、監督貫徹執行情況。(二)嚴密掌握全市敵情、社會治安和刑事犯罪活動情況,搞好預測、分析,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及時提供重要信息、對策。(三)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以及公安宣傳、教育訓練工作,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四)承辦由公安機關負責的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負責刑事案件的偵察、預審和組織協調工作。(五)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出入境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和林業保衛工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六)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人員,維護交通秩序。(七)依法指導和監督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八)組織實施全市範圍內的安全警衛工作。(九)負責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十)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的機要通信和公共信息網路系統的安全監察工作。(十一)法律規定的其它職責和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楊波 副市長 局黨委書記、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
楊文偉 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協助局長抓好全面工作,負責全局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分管政工室、紀委、指揮中心工作
梁文勇 局黨委副書記 分管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掛點負責下郭、同慶、長岐派出所、森林分局
林富芬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巡邏警察大隊、治安管理大隊、消防大隊、輔警大隊;掛點負責笪橋、良光、楊梅、建設派出所。
李毅強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交通警察大隊、法制室;掛點負責河東、東山、鑒江派出所。
陳忠良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看守所、強制戒毒所、警務保障室、機關服務中心、保全服務公司、塘崗嶺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塘崗嶺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武警中隊,負責基建工作;掛點負責河西、北岸、南盛派出所
張旋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全市刑事偵查工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掛點負責合江、江湖、林塵、麗崗派出所。
鍾雷雲 局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 負責指揮中心工作,特勤大隊,掛點負責新安、蘭山、紅陽、石灣派出所。
郭華雄 局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 負責政工室工作;分管工會、團委、婦工委,協助政委管好隊伍思想政治工作,掛點負責文樓、平定、新華派出所,聯繫文樓林場派出所
顏伯亮 局黨委委員、刑警大隊長 負責刑事偵查大隊工作;掛點負責那務、新時代、播揚、寶圩派出所,聯繫播揚林場派出所。
陳述佳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負責紀委工作;分管監督室,掛點負責中垌、官橋、和平、紅峰派出所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機構(4個)
1、政工室(副科級)
2、監督室(副科級,與紀委合署,加掛監察室、審計室、督察大隊、維權辦牌子)
3、法制室(副科級)
4、警務保障室(正股級)
(二)執法勤務機構(8個)
1、指揮中心(副科級,加掛局辦公室牌子)
2、刑事偵查大隊(副科級)
3、巡邏警察大隊(副科級)
4、交通警察大隊(副科級,加掛公路巡邏民警大隊牌子)
5、治安管理大隊(副科級,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6、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正股級)
7、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正股級)
8、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正股級)
(三)監管場所(2個)
1、市看守所(副科級)
2、強制戒毒所(副科級,與拘留所合署)
派出機構
派出所職責 :
(一)經常對民眾進行社會主義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四防”宣傳,發動民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社會秩序。
(二)管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
(三)維護公共場所秩序,參加治安巡邏。
(四)對重點人進行調查控制,教育幫助違法人員,預防和制止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五)保護犯罪現場,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協助上級公安機關查破案件。
(六)查處治安案件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七)預防治安災害事故。
(八)領導治安保衛委員會、校衛隊工作。
(九)依法對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人員進行監督改造教育。
(十)收集、反映違法犯罪分子活動情況及有關社會治安的各種信息。
(十一)做好其他與維護社會治安有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