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新[烈士]

李偉新[烈士]

李偉新,男,1970年10月24日出生,2006年2月參加公安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他2006年2月從部隊轉業回到化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工作,期間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成績突出,多次被局評為先進工作者及優秀共產黨員,2011年立三等功一次。

個人履歷

李偉新同志在2011年10月1日國慶節這天的9時50分,因病與世長辭,走完了41歲的人生旅程。

英雄事跡

2006年2月,李偉新轉業安置在化州市公安局從事法醫工作。為把法醫工作做好,2007年他又馬不停蹄、不辭勞苦、不怕路途遙遠,在大雪冰封時節到瀋陽刑警學院法醫系去學習。

這種勤奮、好學、學而不厭、學而不止的精神,在當今社會中,其品德是何等的高尚

李偉新十分關心、團結同事,他把軍人的優良傳統、優良作風帶回了我們單位並生根發芽。他吃苦耐勞,勤勤懇懇,從不叫苦叫累,重活、髒活都爭著乾。周六、日法醫輪流值班,除了出現場,他都是一個人頂了一組的工作,領導說這樣不合理,叫他與值班的同志分開值,但他說沒關係,家屬不在身邊,閒著也是閒著。

李偉新工作負責,細心全面。屍體解剖開顱拉鋸搶著乾,出現場工具箱爭著提,清洗、消毒器具,放置檢材,保管物證等瑣碎工作就像是自己的份內事一樣,鑑定文書提前做好,辦案單位隨取隨拿。下班或晚上對吸毒者進行尿檢,有時“粉友”不配合,忍著就是不拉尿不交檢材,沒法檢驗,李偉新就耐心等待,第二天又照常上班。每天上班時間還沒到,他就已經把辦公室的衛生搞好,開水煮好,茶泡好,是個閒不住的人。

有一次,化州市轄區內發生一宗命案。李偉新與戰友們通宵達旦幹了一夜,第二天其他法醫又有現場要出,法醫門診關門,很多傷者在門前焦急地等待,有的同志撥打了110指揮中心,隊領導一時亂了主張,不知怎樣安排法醫進行活體鑑定。本該休息的李偉新獲悉情況後,主動放棄了休息,疲憊不堪地乾到中午12時許,才回去休息。

工作辛苦一般人可以忍受,但受氣很多人就難以忍受了。李偉新有很高的素養,有超人的耐受力。曾有一黃姓傷者因為屋地糾紛來驗傷,因對依法鑑定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不服,在鑑定室“大鬧天宮”,破口大罵,幾個法醫都受不了,只有李偉新耐心地做其說服工作,端茶遞水,與其拉家常,用淺顯易懂的語言解釋“損傷標準”,讓他最終意識到錯誤,誠懇向法醫認錯道歉。

2011年夏天,天氣特別炎熱,法醫在現場進行屍體解剖時,全身被汗水濕透。法醫工作比往年更加繁忙,才半年多需檢驗的屍體就達200多具,活體檢驗1000多例,還要出具鑑定文書、送檢、參加局布置的其它各項任務等,十分繁忙。

這時,一起工作的戰友們發現李偉新較前段時間消瘦,面色稍黃,精神不佳。領導問他身體是否不適?他說沒什麼!照常加班加點,忘我地超負荷工作。

每年,化州市公安局都舉辦幾期實戰訓練班,每期技術中隊都有《現場救護》一課的任務。以前都是由醫學院畢業的法醫授課,為了達到更好的效果,2011年7月,隊領導決定由有多年部隊軍醫經驗的李偉新授課,徵求他意見時,他樂意地接受了,並獨有見解地說,“作為警察總是學怎樣保護他人還不夠,還要學會怎樣保護自己。”

李偉新利用8小時以外的時間備課,寫出了4000多字的《加強警察戰傷現場的自救戰術》一文,從四方面闡述了自救的方法,其中第三方面“警察戰傷的基本原則”第一點“生命至上的原則”講到:“從人生價值來說,警察也是人,與常人一樣也是血肉之軀,有家庭,有親友,有兒女。每一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從執法行為來說,警察的查緝行為代表國家的意志,職責是保護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果警察不能及時有效地保護自己的生命,那么就會失去履行職責的能力,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將沒有保障。”

8月初,李偉新把這篇文章交給領導說:“我近來咳嗽,感到胸部不適,去湛江檢查下身體,這課我講不了了。”

誰知道,他這一走,就再也回不來了。

李偉新雖然結婚十餘年,但在部隊、在化州市公安局都是過著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生活。在領導的努力幫助下,2010年9月好不容易才把在茂港區教書的妻子調了回來,結束了多年牛郎織女的生活。之前,由於兩地分居,妻子工作忙,對兒子照顧不周,10歲的兒子身體有些小毛病;父母因為年老,身體也經常出現這樣那樣的不適。李偉新只能利用補休假時間,帶他們去這個醫院那個醫院找最好的醫生診治。可是,唯有他自己的身體就沒顧得上檢查一下……

李偉新的逝世,他的家庭失去了一位好丈夫、好父親;我們失去了一位好戰友、好法醫。這是他家庭的重大損失,也是化州市公安局的一大損失,我們要化悲痛為力量,好好地活下去,繼承李偉新的遺志:“唯有生命的存在才能維持家庭的美滿幸福,才能給予人民安樂和諧的生活環境,才能為社會的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