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危險物品

化學危險物品

化學危險物品是指根據我國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所列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共分七大類。

基本信息

火災撲滅禁忌

禁止砂土覆蓋的物品

爆炸物品一旦著火,一般來講,只要不堆積過高,不裝在密封容器內,散裝不一定會形成爆炸。

可以用密集的水流或噴霧水槍撲救。切忌用砂土覆蓋,阻礙氣體擴散,加速爆炸反應,增大爆炸威力。

二、禁止用水(包括含水的泡沫滅火)的物品? (1)遇水燃燒物品火災,不能用水和含水的泡沫滅火,因為遇水燃燒物品的化學性質活潑,能置換水中的氫,產生可燃氣體,同時放了熱量。如金屬鉀、金屬鈉遇水後,能置換水中的氫,產生的熱量達到氫的燃點。

其它如三乙基鋁、三異丁基鋁、鋁粉、鎂粉等都有類似情況。有的物品遇水後產生可燃的碳氫化合物(氣體),同時放出熱量引起燃燒、爆炸。如碳化鈣遇水產生乙炔氣,三丁基硼遇水產生丁醇。

上述物品發生火災後,主要用乾砂土撲救。

(2)氧化劑中的過氧化物與水反應,能放出氧加速燃燒。如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鈣、過氧化鋇等。起火後不能用水撲救,要用乾砂土、乾粉撲救。

(3)硫酸、硝酸等酸類腐蝕物品,遇加壓密集水流,會立即沸騰起來,使酸液四處飛濺。所以,發煙硫酸、氯磺酸、濃硝酸等發生火災後,宜用霧狀水、乾砂土、二氧化碳滅火劑撲救。

(4)有的化學危險物品遇水能產生有毒或腐蝕性的氣體,如甲基二氯矽烷、三氧甲基矽烷、磷化鋅、磷化鋁、三氯化磷、氯化硫等遇水後,能和水中的氫生成有毒或有腐蝕性的氣體。

(5)粉狀物品如硫磺粉,有機顏料、粉劑農藥等起火,不能用加壓水衝擊,以防粉末飛揚,擴大事故。可用霧狀水。

(6)比重小於1,且不溶水的易燃液體有機氧化劑發生火災,不能用水撲救。因水會沉在液體下面,可能形成噴濺、漂流而擴大火災。

上述物品的火災,宜用泡沫、乾粉、二氧化碳、1211等撲救。

禁用泡沫滅火的物品

一部分毒害品中的氰化物,如氰化鈉、氰化鉀心臟其它氰化物等,遇泡沫中酸性物質能生成劇毒氣體氰化氫。因此,不能用化學泡沫滅火,可用水及砂土撲救。

禁止使用二氧化碳滅火的物品

遇水燃燒物品中鋰、鈉、鉀、銫、鍶、鎂、鋁粉等,因為它們的金屬性質十分活潑,能奪取二氧化碳中的氧,起化學反應而燃燒。這類物品起火後,一般情況只通用乾砂土撲救,也可以用1211撲救。

易燃固體中閃光粉、鎂粉、鋁粉、鋁、鎳合金氫化催化劑等,也不能用二氧化碳滅火。

另外,要禁止站在下風方向和不佩戴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等防毒面具,撲救無機毒品中的氰化物、磷、砷的硒的化合物及大部分有機毒品火災。

倉庫度夏

倉庫建築

對於倉間建築,應採用不導熱的耐火材料作為屋頂、牆壁的隔熱層;層檐適當加寬,不使陽光直射倉內,層牆適當加厚,宜不開窗,採用間接通風洞,雙層門,雙層屋頂,窗戶儘量安高,且玻璃宜漆藍色等措施,倉內溫度一般保持在28度—30度。

倉間

屋面上應設冷卻水管,水管上有一排小孔,水管下接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源,當氣溫在30度以上時,啟動消防水泵噴水降溫,當然也可以在倉間內加深塊、深井水等降溫(但遇濕易燃物品除外),有些燃點特別低的危險物品,如乙酸、石油醚等,可採用倉內放冰或設定冷凍鹽水盤管等降溫措施,使倉內溫度控制在28度以下,有的倉庫早晚和夜間開窗通風,放進冷空氣,同時排除可燃氣體,中午關閉門窗,防止熱空氣進入,避免使倉內溫度升高。

露天臨時堆場

應採用不同材料搭建臨時遮陽棚,有時需用橡皮管引水,定時地噴水降溫,防止因鐵桶蓄熱,使桶內危險品溫度升高而引起“胖桶”發生爆破以及燃燒或爆炸等事故。

四、露天貯罐:貯罐頂部設定降溫措施,一般用鐵管線成盤形,鐵管上鑽有小孔,在氣溫達28度時,開啟防水泵進行噴水冷卻,防止貯罐內溫度過高而致易燃液體大量氣化,以達到消防安全貯存目的。 目前,有些倉庫為了防止低沸點的易燃物品受熱,在庫內設定冷氣、冷風等自動調溫設施,保證了夏季貯存的安全,當然,專門倉庫管理員應加強防護,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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