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管理的緊急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相關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進一步提高對加強鄉鎮生豬屠宰管理重要性的認識。 (一)嚴格設立和退出制度。 (二)嚴格運銷管理制度。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相關部門:
我縣生豬屠宰工作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通過相關部門的積極工作,縣城生豬定點屠宰工作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實現了規範化管理,達到了100%的集中定點屠宰的指標,並嚴格執行了相關制度,使城區居民吃上安全放心的豬肉。但是我縣鄉鎮生豬定點屠宰工作進展緩慢,屠宰極不規範,沒有將生豬屠宰納入定點管理範疇。為貫徹落實《商務部、公安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關於印發〈全國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商運發〔2007〕357號)精神,促進各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保障廣大農村居民食肉安全,確保到今年底,實現鄉鎮進點屠宰率達到95%的目標。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鄉鎮生豬屠宰管理
“鄉鎮生豬進點屠宰率達到95%”的目標是指導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轄區內銷售的豬肉95%來自定點屠宰廠(場)和集中屠宰點的指令性指標。鄉鎮生豬屠宰管理工作關係到城鄉居民食肉安全和身體健康,對促進畜牧、屠宰業持續健康發展,構建和諧、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相關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進一步提高對加強鄉鎮生豬屠宰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各鄉鎮要成立以鄉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生豬定點屠宰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鄉鎮生豬屠宰管理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確保任務完成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生豬定點屠宰工作納入當前工作重點,工作流程為:鄉鎮人民政府本著方便、清潔、環保的原則,在集鎮邊選定一個屠宰點,召開屠工(上市銷售的屠工)會議,建立工作制度,告知檢疫要求,並明確一名有能力的屠工管理該屠宰點。鑒於遵義市人民政府從12月6日起將對各縣(區、市)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各鄉鎮必須在12月5日前將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選定的點名、屠宰點負責人的情況以及工作實施方案等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三、完善制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一)嚴格設立和退出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根據實際需求,向縣經濟貿易局提出設定計畫,縣人民政府生豬屠宰主管部門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標準進行設定和管理,並頒發定點屠宰標誌牌。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不適合當地發展需要的集中屠宰點和屠工,及時清理退出。
(二)嚴格運銷管理制度。鄉鎮定點屠宰場、集中屠宰點和屠工屠宰的生豬,以所在地鄉鎮居民消費為主。同時,應建立肉品銷售台帳,記錄肉品流向。肉品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應採取符合衛生條件的遮蓋方式,保證肉品的質量安全,避免再次污染。
(三)嚴格檢驗制度。鄉鎮定點屠宰場應建立檢驗制度,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監督。經檢疫檢驗不合格的生豬和生豬產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焚燒、深埋或者高溫等無害化處理。
(四)嚴格執法檢查制度。各相關部門要互相配合,加強協調,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鄉鎮定點屠宰的執法檢查。嚴格按照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對私屠濫宰、逃避檢疫檢驗,出售病害肉、注水肉、劣質肉等不法行為的查處,依法嚴厲打擊。
四、明確責任、強化部門配合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重點抓好場點設定規劃,搞好監管工作,要組織好工商、畜牧等部門認真履行各自責任,做好本區域內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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