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小說

動物小說

動物小說是一種獨特的藝術體裁形式。其特點在於它是以動物為主要描寫對象,形象的描繪動物世界的生活、各種動物尋食、求偶、避難、禦敵的情態、技能,動物在大自然中的命運、遭遇及動物間的關係,動物與人類的接觸等,從中尋覓大自然的奧秘與情趣,給人類以有益的啟示與享受。

是一種獨特的藝術體裁形式。其特點在於它是以動物為主要描寫對象,形象的描繪動物世界的生活、各種動物尋食、求偶、避難、禦敵的情態、技能,動物在大自然中的命運、遭遇及動物間的關係,動物與人類的接觸等,從中尋覓大自然的奧秘與情趣,給人類以有益的啟示與享受。
加拿大作家西頓於1898年發表《我所知道的野生動物》,此後繼續開拓了這一體裁,被譽為“動物小說之父”。美國傑克·倫敦《野性的呼喚》《白牙》成為動物小說的名作。中國較著名的動物小說作家有沈石溪等。鄧一光的《狼行成雙》知名度較高。
童話與動物小說的異同點
鍾麗
這裡的童話,主要是指擬人體童話,因為超人體和常人體與動物小說的區別一目了然。
擬人體童話中以動物為主人公的童話,看來與動物小說很相似,因為它們的主人公都是動物。
但是,二者還是有區別的。
顧名思義,擬人體童話歸屬於童話,而動物小說則歸屬於小說。前者運用的是童話寫法,後者用的是小說寫法。
因此,動物小說的表現手法是“實”的,而擬人體童話則是變形的。前者圍繞主人公的人和物(周圍環境)猶如“寫真式"的“照片”,而後者圍繞主人公的人和環境則如變形的“卡通”。
擬人體童話的主人公雖然是動物,但其實是人,是以動物形態出現的人,其思想是人的思想。也就是說,這裡的動物其實是人格化的動物。(擬人體童話,在前面的問題中已介紹過,這裡不再贅述)
動物小說的主人公也是動物,這種動物應是更具備生物學特性的動物,應比擬人體童話中的動物有更多的動物特性,它對動物的描寫應該力求精確,比童話有更高的要求。即使在細節描寫上,也不能脫離動物學的要求。擬人體童話雖然也有“物性”的要求,但它可能視情節需要,可有稍許的違背,例如,長頸鹿是無法發聲的,但因情節需要,可以讓它說話。
動物小說是通過動物的習性、動物的生活、動物的環境等等來表現社會問題的。
擬人體童話則是通過人格化的動物,表現人的生活、人的思想感情、人的社會環境,以此表現人生,表現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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