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分類法

動物分類法是依據動物種群之間的特徵之異同而將它們分門別類進行研究的方法。隨著生物學的發展,動物分類已由人為分類系統發展到現在的自然分類系統。儘管動物的分類標準和分類方法很多,但把動物逐級分類都是統一的,即根據動物的異同程度和親緣關係的遠近,確立不同等級的特徵,將整個動物界由大系統到小系統分成門、綱、目、科、屬、種。動物分類是個非常複雜的問題,一般的分類是以動物形態學和解剖學提供的事實和理論為依據,也能基本上反應動物界的自然狀態,故稱為自然分類法。但實際上與生物學的各種學科的發展都有關係。

依據生物學的新發展不斷改進和完善動物分類法,仍然是動物學發展中的重要問題。如蛋白質類型的不同,遺傳物質DNA的相似性以及免疫學和動物行為學都為動物分類提供了一些新的準則。電子計算機的套用,更有利於分類數據的處理,提高了分類的科學性和速度。遙感技術的套用和新動物品種的發現,也為動物分類增加了新內容。動物分類法是認識動物、了解動物的科學方法,是進行調查研究、充分利用動物界的資源和防治有害動物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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