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撥備

動態撥備,指銀行業動態撥備制度,是在現有貸款損失準備框架基礎上引入動態的概念,是金融危機後提出的,進一步完善銀行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的制度框架。 動態撥備制度的核心是鼓勵銀行在經濟繁榮時多聚集貸款準備,以提高未來的風險抵禦能力;在經濟衰退時,少聚集貸款撥備,使銀行有更多資金用於放貸,平滑經濟周期對銀行經營的衝擊。 建立動態撥備制度,提高撥備前瞻性,有利於抑制信貸的盲目擴張衝動,熨平經濟周期的影響。


動態撥備,指銀行業動態撥備制度,是在現有貸款損失準備框架基礎上引入動態的概念,是金融危機後提出的,進一步完善銀行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的制度框架。
動態撥備制度的核心是鼓勵銀行在經濟繁榮時多聚集貸款準備,以提高未來的風險抵禦能力;在經濟衰退時,少聚集貸款撥備,使銀行有更多資金用於放貸,平滑經濟周期對銀行經營的衝擊。實施動態撥備是巨觀審慎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有利於豐富巨觀審慎監管“工具箱”,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定健康發展。
現行貸款損失準備主要依據貸款實際發生的損失計提,在經濟上行期貸款質量較高時,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水平較低,不利於貸款損失準備積累;而在經濟下行期,貸款質量惡化,需要計提較多的貸款損失準備,但此時銀行財務狀況也隨之惡化,無力計提較多的貸款損失準備。這一定程度上會放大銀行信貸對經濟周期的影響作用。同時,貸款損失準備只確認已發生的損失,對於尚未識別的預期損失不予確認,這會造成貸款損失準備不能有效覆蓋貸款預期損失,當貸款預期損失實際發生時則會對銀行產生較大衝擊,不利於銀行穩健經營。
建立動態撥備制度,提高撥備前瞻性,有利於抑制信貸的盲目擴張衝動,熨平經濟周期的影響。西班牙是第一個明確將動態撥備引入銀行管理和監管實踐的國家,自2000年實施以來已經有10年的成功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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