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勉縣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勉發〔2010〕9號),設立勉縣財政局,科級規格,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全縣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增長計畫;編制全縣年度公共預(決)算、國有資本金預(決)算、社會保障預(決)算和其它預算,負責組織全縣財政收支預算的執行。
二、制訂全縣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地方稅收、政府性基金、財務會計和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辦法等規範性檔案。並按規定報請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全縣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全縣非稅收入和縣級財政專戶;管理政府性基金,負責全縣彩票發行市場的監督管理和彩票公益金、福利基金專戶管理工作。
四、編制全縣財源規劃,制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檢查考核事項。
五、管理全縣各項財政支出,指導和監督全縣各部門、單位財務活動,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六、負責全縣財政性投資基本建設和事業單位自籌資金的基建項目工程概算、預算、決算的審核監督。
七、負責管理全縣國債資金、政府國內外貸款項目的論證及債務管理;監督政府債務項目財務執行。
八、負責上級及本級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各類專項資金的撥付、執行、監督管理及效益跟蹤反饋。
九、組織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會計集中核算、工資統發等工作;負責財稅庫聯繫協調。
十、負責全縣行政事業經費、公檢法司經費、外事經費的管理、撥付和財務監督。
十一、負責全縣企業財務的監督管理和糧食收儲資金的監管。
十二、參與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負責各項社會保障基金(資金)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十三、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天保工程及退耕還林等項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管。參與其項目論證及項目實施和竣工驗收。負責國家支農惠農政策資金的監督管理。
十四、承擔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有資本金及其收益的監管;負責全縣國有資產的權屬界定和登記、統計評價工作;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
十五、負責縣級政府採購資金政策的制定、審核和監督,監督管理全縣政府採購工作,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及社會團體小汽車編制。
十六、管理全縣會計事務工作;組織會計專業技術職稱的考試。
十七、負責全縣財政依法行政工作,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強化財政監督,建立預算收入保障機制、預算支出有效監控機制、財政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和會計監督機制。
十八、制定財政教育規劃,抓好全縣財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抓好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負責財政金財工程系統建設、財政信息、財政宣傳和財政調查研究。
十九、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各鄉鎮財政所幹部的管理。
二十、負責各類財政周轉金的清收管理。
二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