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劣跡
拼音
liè jì
釋義
(名)惡劣事跡(指損害人民的)。
[構成]偏正式:劣(跡
[例句]劣跡昭彰。(作主語)
英文翻譯
misdeed; evil doing; notorious record
基本解釋
[misdeed;notorious past (record) evil doing] 惡劣的行跡,劣跡昭彰
引證解釋
亦作“ 劣跡 ”。惡劣的行跡。
清 昭連 《嘯亭雜錄·察下情》:“後王將陛見,其仆預辭去。 王 問何故。仆曰:‘汝數年無大咎,吾亦入京面聖,以為汝先容地。’始知為侍衛某,上遣以偵 王 劣跡也。”
清 李寶嘉 《官場現形記》第二十七回:姓賈的劣跡聽說不少,他在河工上並沒有當什麼差使,就得了送部引見的保舉,明明是河督照應他的。
郭孝成《湖南光復記》:“此外如有他項劣跡犯罪被斥者,亦得有調消勳章及憑照之權。”
高雲覽 《小城春秋》第十章:“他領頭揭發教育廳長的劣跡,教育界人士都回響了他,結果教育廳長只好自己滾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