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里·佩頓條款

加里·佩頓條款

加里·佩頓條款(Gary Payton Rule):被交易的球員,如果被新東家裁退,想要返回老東家,必須等待30天(賽季中),或者20天(休賽期),待期滿之後才能重新簽約。

簡介

加里·佩頓 加里·佩頓

加里-佩頓條款——轉會後被遣散的自由球員不得立即與原轉出球隊重新簽約,而必須等待30天(賽季中)或者20天(休賽期),這是為了防止類似04-05賽季波士頓凱爾特人轉出加里-佩頓後(老鷹送出安托萬-沃克、從凱爾特人換回加里-佩頓、湯姆-古格里奧塔、麥可-斯特瓦特以及三個首輪選秀權)立即簽回的事情再次發生。

舉例

2005年初春,凱爾特人將佩頓、湯姆·古格里奧塔、麥可·斯圖爾特,以及三個未來首輪選秀權送至老鷹,換回安托萬·沃克。此後,佩頓與老鷹協定解除契約,並馬上與凱爾特人重新簽約。

加里·佩頓其人

加里·佩頓 加里·佩頓

竟然從1994年到2002年連續9次入選NBA最佳防守陣容,而且在1996年榮膺年度最佳防守球員的稱號。

不僅如此,跟隨佩頓至今的外號“手套”也是用來標榜他強悍而機警的防守能力的。在1993年的西部決賽中,佩頓一度用滴水不漏的防守把太陽隊的凱文·詹森防得狼狽不堪。事後,佩頓的一位親戚興奮地對他說:“你把凱文·詹森像棒球一樣牢牢捏在(棒球)手套里。”從此,“手套”的稱號在聯盟里傳播開來。

16年職業生涯里,佩頓僅有3次總決賽經驗,但幸運的是第三次總決賽他抓住了機會,與“大鯊魚”奧尼爾、韋德合力拿下總冠軍,從而與尤因、巴克利、卡爾·馬龍、米勒等生不逢時的巨星劃清界線。

佩頓全面的技術、充沛的體力、頑強的鬥志、一手漂亮的不看人傳球的功夫,以及在超音速時代與當時正值巔峰的“雨人”坎普的珠聯璧合,這些正面的因素讓超音速球迷欣喜,讓對手深感頭疼。

而他不斷的小動作,不絕於耳的髒話、向來不缺新聞的行事風格則為球迷們提供了負面的“娛樂新聞”,同時也讓對手反感、痛恨,瀕臨怒不可遏的境地。

條款形成原因

加里·佩頓 加里·佩頓

造就佩頓今日的聲名遠揚,既有他本人主觀上個性十足的因素,也包含客觀條件的幫忙。與“拉里·伯德條款”相互輝映,同為舌戰高手的加里·佩頓腦袋上也頂著一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NBA條款。

波士頓凱爾特人隊在2005年將加里·佩頓、湯姆·古格里奧塔、麥可·斯圖爾特3名球員以及3個未來的首輪選秀權打包送給老鷹,從而換回老鷹的安東尼·沃克。但是,僅僅幾天之後,老鷹卻與佩頓解除了契約,佩頓隨即重返波士頓與老東家重新簽約。

聯盟並不認可這種等同兒戲的交易情況,為了杜絕這類事件再度發生,NBA專門訂立一項規定:被交易後又被裁掉的自由球員,禁止立即與被交易前所在的球隊重新簽約,而是必須等待30天之後才能與舊日的東家簽約。30天的期限是賽季進行中的數目;如果是休賽期,那么簽約的期限縮短為20天。

由於這項規則的出台是因為佩頓轉會而又閃電回簽老東家所引發,所以該條款被稱為“加里·佩頓”條款。本條款的存在,顯然有助於佩頓那個年代之後的球迷們熟悉這個名字。

所獲榮譽

2次入選NBA“最佳陣容”(1998年、2000年);4次入選NBA“第二陣容”( 1995、1996、1997、1999年);1次入選NBA“第三陣容”(2001年)
連續8次入選NBA“最佳防守陣容” (1994至2001賽季)
榮獲1996年“最佳防守球員”稱號;成為自1987-88賽季(喬丹)後首位獲得此項殊榮的後衛球員 參加7次“全明星大賽”(1994至98賽季、2000-01賽季);1997年和1998年“全明星大賽”,均獲得首發出場機會
參加1996年、2000年奧運會籃球比賽,獲得金牌
2001年3月19日,對費城76人隊,得到職業生涯的第15000分;成為NBA歷史上第88位得分超過15000的球員;並且成為NBA歷史上第8位球員——得分超過15000分、助攻超過6000次,搶斷超過1000次
參加1996年NBA總決賽,對芝加哥公牛隊
1996年西部聯盟半決賽第1場,對休斯頓火箭隊,半場投出13個三分球,創NBA季後賽最高記錄 入選1990-91賽季NBA“第二新秀陣容”,平均得分7.2,助攻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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