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佳化節目結構,豐富節目類型。進一步擴大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新聞、經濟、文化、科教、生活服務、動畫和少兒、紀錄片、對農等類型節目的播出比例,總播出時長按周計算不少於30%。道德建設類節目需安排在6:00-24:00之間播出。按周計算平均每天6:00-次日1:00之間至少播出30分鐘的國產紀錄片;平均每天8:00-21:30之間至少播出30分鐘的國產動畫或少兒節目。
2、堅持自主創新,加強引進管理。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播出的新引進境外著作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個,當年不得安排在19:30-22:00之間播出。
3、抵制過度娛樂,防止雷同浪費。每季度總局通過評議會擇優選擇一檔歌唱類選拔節目安排在黃金時段播出,其餘不得安排在19:30-22:30之間播出;總局將對電視晚會進行調控,原則上重要節假日期間每日不超過3台。
4、履行社會責任,實行年報制度。自2013年起,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須在每年年末向總局提交本頻道落實各項管理規定、履行社會責任的年度報告,內容包括完成《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外界所稱“限娛令”)以及本《通知》等檔案中各項規定、指標具體情況。總局將對各頻道年度報告進行審核,並依據實際情況作出獎懲。
5、切實加強管理,做好備案工作。凡擬在2014年1月1日起每天任何時段播出的新聞類、道德建設類、歌唱選拔類、晚會類、引進境外著作權模式節目需要提前兩個月申報備案;每天19:30-22:00播出的婚戀交友類、才藝競秀類、情感故事類、遊戲競技類、綜藝娛樂類、訪談脫口秀、真人秀等類型的節目,需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