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小學生課後服務的指導意見

《加強中小學生課後服務的指導意見(試行)》是北京市教委於2018年9月18日發布的檔案 。

全文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小學生課後服務的指導意見(試行)

京教基一〔2018〕9號

各區教委: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一廳〔2017〕2號)對中小學生課後服務提出的工作要求,結合北京實際,對做好我市義務教育階段課後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學生髮展為本,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積極回應家長和學生的需求,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充分發揮中國小場地條件和管理服務的優勢,統籌家長、社會資源共同參與、協商共治,努力幫助家長解決放學後接管學生困難。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以學校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為基礎,以提供課後託管服務為基本內容,做好課後服務工作,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

(二)基本要求

1.堅持協商共治。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家校協同機制,重點在課後服務的資源統籌、需求調研、計畫安排等方面集思廣益、協商共治。

2.堅持自主自願。充分尊重學生和家長的意願,學生和家長可根據學校提供的課後服務安排,自主自願選擇是否參加以及參加的內容、形式和時間等。

3.堅持公益惠民。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努力滿足學生和家長課後服務需求,不斷提高學校課後服務能力。

4.堅持因地制宜。結合區域、學校資源條件、服務能力等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課後服務。

二、具體安排

(一)服務時間

原則上,學校每天在完成規定課時之後提供課後服務,時間到下午5:30。具體時間由各區、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內容與形式

1.組織開展課外活動。繼續實施義務教育課外活動計畫,組織學校勞動實踐活動、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組織學校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文化節等展演活動,組織觀影觀演觀賽等活動,為學生提供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生活。

2.提供課後託管服務。學校開放教育資源,提供場地條件和管理服務,學生自主安排戶外活動、校內閱讀、自習、做作業等活動。堅決禁止學校借課後服務的名義組織學生集體補課、集體教學;堅決禁止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三)課後服務供給來源

在堅持教師自願的前提下,充分調動教師參與課後服務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入具有一定資質和良好社會聲譽、滿足中國小發展需求、服務供給能力強且入校人員具有專業資質或專長的社會力量參與課後服務。積極動員家長委員會、校外教育機構、社區、關工委、志願者團體、公益組織等方面的力量,聯合開展課後服務工作。

三、組織實施

(一)完善三級管理

完善市、區、校三級管理,市教委負責政策制定、巨觀指導、監督檢查。區教委全面負責區域內課後服務工作,加強統籌規劃,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強化管理,結合區域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並報市教委備案。學校要將此項工作納入學校整體工作,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開展需求調研,協商確定服務方式、時間、安排等,科學合理制定課後服務實施方案,並報區教委備案。

(二)加強統籌協調

建立健全與財政、人力社保等相關部門的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對課後服務工作的資源、資金、人員隊伍等保障力度。加強教育系統內部各相關部門的統籌,協調教科研等部門加強對課後服務工作的研究和指導。切實吸納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參與課後服務,區教委要建立參與課後服務的社會力量準入條件和提供服務的質量要求,學校、教師要加強對社會力量提供課後服務的管理和指導。

(三)確保全全有序

學校要加強課後服務校園安全管理,按照學生自願、家長申請、班級確認、學校統一實施的原則細化課後服務工作流程,制定並落實嚴格的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制定完善課後服務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流程。加強硬體設施設備的規劃、建設和維護,確保場地設施安全。完善校外人員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記制度。將學生參與課後服務納入校方責任險和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範圍。學校與家長簽訂協定,約定雙方責任權利,探索建立課後服務家校合作制度。

各區、學校要從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正確認識課後服務的重要意義,加強統籌謀劃,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努力辦好這項民生實事。各區教委要加強工作調研,及時發現並解決實際問題,注意總結推廣實踐中的典型經驗和鮮活案例,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要及時向市教委報送相關情況。市教委將適時開展課後服務工作檢查和督查,確保中小學生課後服務持續有效開展。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8年9月14日

解讀

時間規定

《加強中小學生課後服務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原則上,學校每天在完成規定課時之後提供課後服務,時間到下午5:30。

內容形式

在課後服務的內容和形式上,該《意見》指出,學校可以提供“課外活動”和“課後託管”。其中,“課外活動”可以是勞動實踐活動、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也可以組織學校體育節、藝術節、科技節、文化節等展演活動,還可以組織觀影觀演觀賽等活動,為學生提供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生活。“課後託管”則是學校開放教育資源,提供場地條件和管理服務,學生自主安排戶外活動、校內閱讀、自習、做作業等活動。

供給來源

該《意見》強調,要堅決禁止學校借課後服務的名義組織學生集體補課、集體教學;堅決禁止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對於課後服務的供給來源,該《意見》指出要在堅持教師自願的前提下,充分調動教師參與課後服務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入具有一定資質和良好社會聲譽、滿足中國小發展需求、服務供給能力強且入校人員具有專業資質或專長的社會力量參與課後服務。積極動員家長委員會、校外教育機構、社區、關工委、志願者團體、公益組織等方面的力量,聯合開展課後服務工作。

完善管理

《意見》要求完善市、區、校三級管理,市教委負責政策制定、巨觀指導、監督檢查。區教委全面負責區域內課後服務工作,學校要將此項工作納入學校整體工作,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開展需求調研,協商確定服務方式、時間、安排等,科學合理制定課後服務實施方案,並報區教委備案。另外,還要建立健全與財政、人力社保等相關部門的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對課後服務工作的資源、資金、人員隊伍等保障力度。

為確保全全,該《意見》要求各學校加強課後服務校園安全管理,按照學生自願、家長申請、班級確認、學校統一實施的原則細化課後服務工作流程,制定並落實嚴格的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制定完善的課後服務應急預案,確保場地設施安全,完善校外人員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記制度,將學生參與課後服務納入校方責任險和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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