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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商務部、海關總署和環保總局日前聯合發布《2007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共有990種加工貿易類產品被列入禁止名單,包括重柴油、其他柴油及燃料油、重油等多種能源首次被禁止進出口。有朋友對此大惑不解,以為是禁止了柴油等進出口。其實禁止進出口的僅僅是加工貿易項下的這些能源。相關報導
據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 商務部產業司司長王琴華10日就日前出台的2007年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解讀時表示,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進出口而沒有列入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企業仍可按一般貿易方式開展進出口業務。她說,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是禁止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出口相關商品,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兩種方式。同時,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也適用於加工貿易。
2007年4月5日,商務部、海關總署、環保總局聯合頒布了2007年第17號公告,發布了2007年版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2007年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新增了184個(10位碼)稅號商品,主要是2006年財稅字139號、145號通知列明的已經取消出口退稅、但沒有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的商品和國際公約禁止進出口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