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顯君喪服議

居攝之義,所以統立天功,興崇帝道,成就法度,安輯海內也。 明攝皇帝與尊者為體,承宗廟之祭,奉共養太皇太后,不得顧其私親也。 攝皇帝當為功顯君緦?,弁而加麻環?,如天子吊諸侯服,以應聖制。

居攝之義,所以統立天功,興崇帝道,成就法度,安輯海內也。昔殷成湯既沒,而太子蚤夭,其子太甲幼少不明,伊尹放諸桐宮而居攝,以興殷道。周武王既沒,周道未成,成王幼少,周公屏成王而居攝,以成周道。是以殷有翼翼之化,周有刑錯之功。今太皇太后比遭家之不造,委任安漢公宰尹群僚,衡平天下。遭孺子幼少,未能共上下,皇天降瑞,出丹石之符,是以太皇太后則天明命,詔安漢公居攝踐祚,將以成聖之業,與唐虞三代比隆也。攝皇帝遂開秘府,會群儒,制禮作樂,卒定庶官,茂成天功。聖心周悉,卓爾獨見,發得周禮,以明因監,則天稽古,而損益焉,猶仲尼之聞《韶》,日月之不可階,非聖哲之至,孰能若茲!綱紀鹹張,成在一匱,此其所以保佑聖漢,安靖元元之效也。今功顯君薨,《禮》:「庶子為後,為其母緦。」《傳》曰:「與尊者為體,不敢服其私親也。」攝皇帝以聖德承皇天之命,受太后之詔居攝踐阼,奉漢大宗之後,上有天地社稷之重,下有元元萬機之憂,不得顧其私親。故太皇太后建厥元孫,俾侯新都,為哀侯後。明攝皇帝與尊者為體,承宗廟之祭,奉共養太皇太后,不得顧其私親也。《周禮》曰:「王為諸侯緦?」,「弁而加環?」,同姓則麻,異姓則葛。攝皇帝當為功顯君緦?,弁而加麻環?,如天子吊諸侯服,以應聖制。(《漢書·王莽傳》上:居攝三年,莽母功顯君死,意不在哀。太后詔議其服,少阿、羲和、劉歆與博士諸儒七十八人皆曰云雲,莽遂行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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