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年參加“一二九”運動,任北平《學聯報》編輯,編寫了大量抗日文章。後被捕入獄。曾寫詩道:“二月雪天,被捕在‘中大’門前。個個繩捆索綁,忍受警察皮鞭。若問犯了什麼罪?為愛我國錦繡江山!”“國將破,家將亡,民族將淪喪。漢奸何無恥,勾敵自殘傷。捕殺愛國人,奴顏事東洋。一朝人民翻身起,叫你狗命見閻王!”出獄後,返家鄉從事革命活動。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歷任南(宮)清(河)抗日工作委員會分會委員、冀南軍政委員會主任、冀南戰委會分會主任、冀南主任公署民政處長兼滏北辦事處主任、冀南邊區政府高等法院秘書長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