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祝仁

劉祝仁

劉祝仁,1949年12月出生,原系淮南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正縣級),淮南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2009年9月28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劉祝仁受賄一案。

基本信息

個人簡歷

劉祝仁,1949年12月出生,原系淮南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正縣級),淮南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

立案偵查

(2009年)5月30日從有關方面獲悉,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總經理劉祝仁因涉嫌受賄,被該市檢察院立案偵查,淮南市檢察院已依法指定所屬的鳳台縣檢察院繼續進行偵查。檢察機關初步偵查查明,劉祝仁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房地產開發商在工程招標、拆遷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賄賂40餘萬元。

指控

檢察機關指控,1997年12月到2008年5月期間,被告人劉祝仁在擔任淮南市田家庵區副區長、區委常委、區委副書記、淮南市市政府副秘書長、淮南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利用其分管城建、拆遷、城市投資建設的職務便利以及其職務形成的影響,非法收受趙某等八人所送財物,總計人民幣435000元、美元6000元,為他人在城市建設招投標、舊城改造、拆遷等項目上謀取利益。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劉祝仁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額在十萬元以上,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審

2009年9月28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劉祝仁受賄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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