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89年畢業於西北師範大學政法系,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獲法律碩士學位。1989年--1998年在中央財政管理幹部學院工作,1998年至今在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任教,2005年晉升為副教授。1995年—1996年作為交換研究員赴日本愛知大學研修。2005年—2006年英國普思茅斯大學做訪問學者。
主要貢獻
學術論文
《試論保險法的基本原則》,發表於《法學家》,2002年第2期。
《政府採購契約的性質及其糾紛解決機制》,發表於《中國財政》,2002年第10期。
《政府採購中供應商權利保障制度初探》,發表於《財政研究》,2003年第4期。
《論債權讓與通知的效力》,發表於《政法論壇》,2003年第2期。
《政府採購中的信息公開》,刊載於《財經法律論壇》第一卷,中國法律出版社。
《財經法律論壇綜述》與曾筱清共同整理,發表於《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3年第2期。
《擔保物權體系中的建築工程優先受償權——比較法的視角》,發表於《政法論壇》2004年第3期。
《從保險法的近因原則看機動車第三者險》,發表於《中國保險報》,2005年7月29日第二版。
參編著作
《財經法律讀本》,參編。撰寫《政府採購法》、《預算法》兩章。財經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版。
《經濟法律教程》,參編。撰寫《企業法》、《銀行業管理法律制度》2004年8月出版,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研究方向
契約法、智慧財產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