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炳華[原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

劉炳華,1952年生人,退休前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曾榮立三等功一次,2008年榮獲檢察榮譽勳章。

劉炳華,1952年生人,退休前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曾榮立三等功一次,2008年榮獲檢察榮譽勳章。偏愛關注研究糾錯防錯案件,並著有《情系黎民——一個檢察官對執法公正的思索》,書中整理了160個糾錯案件。歷經7年的調查,他認定,18年前的“梅吉祥、梅吉楊案”有巨大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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