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洪岩[法學博士]

劉洪岩[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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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岩,黑龍江慶安縣人,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經濟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環境與資源法碩士研究生導師。 研究領域:生態法(環境與資源法)、法哲學及法理學、俄羅斯法

劉洪岩,黑龍江慶安縣人,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經濟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環境與資源法碩士研究生導師。

研究領域:生態法(環境與資源法)、法哲學及法理學、俄羅斯法。

教育經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研究人員(法理學專業,2010);俄羅斯科學院國家與法研究所法學博士(生態法專業,2006);俄羅斯莫斯科大學法學碩士(法哲學專業,2003);黑龍江大學法學學士(經濟法專業,1998)。

學術兼職:俄羅斯科學院國家與法研究所生態法中心研究員,中國環境與資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黑龍江省法學會俄羅斯法研究會副會長,黑龍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法學理論與法治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黑龍江大學俄羅斯法律問題研究所副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士後交流》法學編輯,哈爾濱市依法治市講師團成員。

學術成果:迄今個人獨著3部(其中俄文專著1部),合著2部。在中國、俄羅斯、法國核心學術期刊《法學研究》、《環球法律評論》、《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國家與法》(俄羅斯)、《法與國家:理論和實踐》(俄羅斯)、《政治與社會》(法國與俄羅斯)、《公民與法》(俄羅斯)等用中、俄文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主持和參與俄羅斯及中國國家級和省部級研究課題三十餘項,並參與國家部委立法項目多項。近年來,為俄羅斯和國內的行政機關、學術機構、高等院校及社會團體做過有關中國、俄羅斯及獨立國協國家法治發展的學術報告及講座近二十餘場,並多次參加中國、俄羅斯及中亞國家組織的相關領域的國際學術會議。

關注方向:在生態法研究領域,對生態法的基礎理論、生態法哲學、比較生態法、生態安全、生態政治及俄羅斯生態法等方面一直是本人持續關注的問題。其中對“比較生態法基礎理論問題”的研究曾獲得了俄羅斯學界“填補了比較生態法基礎理論研究的空白”的高度評價,俄羅斯聯邦政府立法與比較法研究所俄羅斯功勳法學家C.A.巴葛柳波夫教授並為此單獨撰文(發表在俄羅斯《外國立法與比較法》雜誌2005年第3期);在俄羅斯法研究領域,對俄羅斯的法治理論、司法改革、市民社會發展、公民參與、法律文化、法哲學及斯拉夫法等方面有較深入和全面的考察,是目前國內學界為數不多的對俄羅斯及獨立國協國家法治理論及實踐問題持續關注並系統梳理的學者之一,在該領域已完成和發表近百萬字的學術研究成果,形成了獨有的研究視角和研究特色。

教書育人:曾長期從事法學教學工作,主要承擔本科生的法理學、環境與資源法學及經濟法學必修課和實用律師學、中國法律制度概論(針對外國留學生)的選修課;碩士研究生的法理學、環境法總論及俄羅斯法律制度(雙語課程);博士研究生的《俄羅斯法前沿》課程。迄今共指導和培養碩士研究生十餘名。

學術榮譽:曾獲得俄羅斯總統獎學金(2003年);中國教育部海外優秀留學人員獎學金(2004年);黑龍江省留學人員歸國報國獎(2008年度);黑龍江省傑出法學工作者(2010年)等榮譽。並先後獲得黑龍江大學傑出青年基金(2006年)、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2009年);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二等資助(2009年);霍英東教育基金(2010年)等特別資助。其科研成果先後獲得省部級社科優秀成果獎勵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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