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會生,男,漢族,1954年1月生 。早年當兵、做工人,1982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後獲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學位。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達20餘年,1994年7月至2003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原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任、一級高級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等職(期間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主管審判工作);主持或參與許多重要司法解釋的研究起草和大案要案的審判宣傳工作。兼任第八屆全國青聯常委、中國法制新聞協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官協會副秘書長、武漢大學法學院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率法院代表團或作為代表團成員考察歐美20 余國法律制度。在《法學研究》等報刊發表論文30多篇,合著《司法公正與公正執法》等書。具有紮實的法學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現為北京地平線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仲裁委員會、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