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方權

劉方權

劉方權,男,福建建寧人,1972年6月生,1993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從事《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等課程的教學與研究。2009年被評為福建警察學院法學學科帶頭人。2010年被評為“福建省優秀青年法學人才”, 2011年8月被評為教授,2012年3月調入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任訴訟法學教研室主任,訴訟法學學科帶頭人。

劉方權
,男,福建建寧人,1972年6月生,1993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1999年聘講師,2004年破格副教授,2009年獲四川大學訴訟法學博士,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美國加州州立大學薩克拉門托分校刑事司法學院訪問學者。從事《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等課程的教學與研究。在《法制與社會發展》、《中國刑事法雜誌》、《刑事法評論》、《訴訟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表論文五十餘篇。出版個人專著《偵查程式實證研究》、《法治視野下的強制偵查》、合著《中國刑事訴訟運行機制實證研究》、《中國基層糾紛解決研究》、譯著《犯罪偵查中的計算機搜查扣押與電子證據的獲取》、《警察審訊與美國刑事司法》,主持法務部國家法學與法治理論研究項目“公安機關偵查行為與行政行為關係實證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警察訊問實證研究”、福建省教育廳社會科學研究課題《搜查扣押法律制度比較研究》、《計算機搜查扣押法律制度研究》、《鄉村治理與農村警務機制變遷研究》。2009年被評為福建警察學院法學學科帶頭人。2010年被評為“福建省優秀青年法學人才”, 2011年8月被評為教授,2012年3月調入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任訴訟法學教研室主任,訴訟法學學科帶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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