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歷任沁陽市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審判員、辦公室主任、經濟審判庭庭長,
沁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
沁陽市沁園辦事處黨委書記,沁陽市委辦公室主任,
溫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焦作市解放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修武縣委副書記,
2010年11月,任孟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4年3月1日,劉文年等33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違紀被查
2016年09月30日,河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訊息:日前,經焦作市紀委常委會議、市委常委會議討論,並經省紀委報省委批准,經焦作市監察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報焦作市政府常務會議批准,決定給予孟州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劉文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劉文年在任職期間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焦作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