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被查
林奮強、馬俊飛的案情尚未公布,而林的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已於2011年12月以“涉嫌嚴重違紀”為由被罷免。此次劉彪被查,據上述呼局內部人士透露,案情或涉及倒賣車皮和工程轉包。
落馬定刑
原呼和浩特鐵路局常務副局長劉彪(正局級),利用負責車皮調度和車皮計畫審批的職務便利,夥同原任呼和浩特鐵路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工(副處級)、業務指導的妻子宮蘊梓,先後11次索要收受鐵路運輸客戶賄賂的現金、股金、轎車累計人民幣670萬元,並且還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的指定管轄令,石家莊市檢察院於2012年6月依法對劉彪、宮蘊梓進行立案偵查,2013年5月向法院提起公訴。
2014年7月,法院以犯受賄罪判處劉彪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70萬元;以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劉彪有期徒刑5年;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70萬元。
同時,法院以犯受賄罪判處宮蘊梓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追繳財產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