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孝章

1984~1991年從事審計業務工作,查處違紀制金額逾千萬元,追繳入庫400餘萬元。 1991年至目前在檢察院主要從事反貪污賄賂工作及司法會計鑑定工作。 1989~1998年獲先進工作者、優秀公務員等榮譽稱號。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主要業績:在30多年的財經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財務管理經驗。1984~1991年從事審計業務工作,查處違紀制金額逾千萬元,追繳入庫400餘萬元。1991年至目前在檢察院主要從事反貪污賄賂工作及司法會計鑑定工作。運用會計技術使查辦經濟案件同會計專業有機地合、罪與非罪界線得以客觀公正地反映、為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起到監督作用。已累計辦理經濟案件80餘件,其中大要案30件、巨大案5件。撰寫出司法會計鑑定報告40餘份、為企業和國家挽回經濟損失近千萬元,伸張正義,維護了法律尊嚴。1989~1998年獲先進工作者、優秀公務員等榮譽稱號。寫有《司法會計鑑定如何促進反貪工作深入開展》、《試論初查階段司法會計活動之特點》等文及學術交流文章3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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