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劉士驥(1857~1909),字銘伯,號鳴博,清龍門縣高明下佛嶺珠洞見龍圍(今天堂山鎮珠洞新圍村)人。從小勤奮好學,父教讀書甚嚴,20歲被父帶往廣州,受教於名師,成績優異,時人看作“下山虎”。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拔貢,1893年(光緒十九年)恩科舉人,朝考一等,以知縣分發廣西省補用。代理平樂縣知縣,署理永淳縣知縣,補授懷集縣知縣。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清廷開經濟特科,得舉薦應徵入京,聯同京外官紳,具呈都察院代奏,請免廣東苛細雜捐,獲準由兩廣總督分別轄免。回鄉後,又以龍門山多田少、地瘠民窮為由,為龍門呈請免除為補“庚子賠款”所增加3成的畝捐,並收回1錢附廟捐,開辦高等國小堂。1904年調任兩廣學務處查學員。時因學堂草創,新舊交訌,風潮日劇,潮州、嘉應、德慶、香山(今中山)、增城、始興等地尤多糾紛。到任後,悉心考察,分清是非,化解糾紛,據實請懲頑固不化者。在任期間,常與粵桂學、商各界名流談論富國富民之事,認為要富國富民,當務之急應以辦學為主,創辦新式學堂。在廣州發動紳商聯合創辦清平、善慶、芳村、叢桂、觀成、珠光、東關等7所國小堂,籌建兩廣優級師範學堂,並將長壽寺開闢為大市場,年獲利六七萬元,以充師範學堂常年經費。
同年,經兩廣總督岑春煊會同閩浙總督奏準,劉士驥奉命赴南洋巡視華僑辦學情況。歷時3年,走遍荷屬爪哇、蘇門答臘,把東英屬新加坡、檳榔嶼、大吡、小霹靂、埧羅等數十埠已有學堂的,為其正宗旨,定教科;還沒有學堂的,則發動華僑富商籌措經費,擬章程,開辦學堂。又電請各埠學堂紳董推舉代表,在蠻龍舉行會議,講求維持學務之法。還幫助泗水、吉隆坡等地華僑建孔廟,開辦尊孔學堂。又請奏準選派廣西舉人汪鳳翔為爪哇島總視學員。自此,當地華僑學堂越辦越多,華僑子弟回國就學者也日益增多。
劉士驥赴南洋視學回來後,關注廣西建設。其目睹廣西社會動亂不斷,民生調敝的現狀,以為“非興實業不足以彌兵戎,非發展礦產不足以厚國力,非招華僑不足以創大公司”,邀回久旅美洲的粵商葉恩、劉義任、歐雲高、梁應騮等,溯潯江,由梧州至南關考察,計畫聯合美洲、澳洲、南洋各巨商,募集股本300萬,承辦廣西銀行、天平山銀礦、七星橋荒地、梧封鐵路、梧邕輪船等實業。到北美後,一經宣布,招商開發計畫迅速得到遠近華僑的回響,僅數月間,即招集股金300餘萬元,創辦振華公司。但未有預料到行至必珠地方時,估計有奸人暗中破壞,被誣告為“棍騙”,遭當地警察扣留,經清政府駐美使臣出面交涉,始得釋行。被電促回國。1909年5月(清宣統元年三月)回抵廣州。5月27日(四月初九日)晚,被剌客刺殺於寓所中。此案震動全國,各界強烈要求緝拿元兇,但最終不了了之。
劉士驥精於醫學,工詩和古文辭。著有《淳州鴻雪》、《經濟特科廷對策》、《查學案要》、《演說彙編》、《佚稿輯存》、《嘉應學商匯案》、《鎮平學案》、《南洋視學案要》、《美洲勸業編》等。
人物生平
劉士驥 光緒十九年(1893)參加恩科順天鄉試,中舉人。光緒二十一年(1895)在北京參加了“公車上書”。其後大挑一等,以知縣分發廣西省補用,先後署理平樂、永淳知縣。光緒二十八年(1902)札委廣西大學堂主事,曾破格錄取馬君武(後任廣西大學校長)入學。
是年十月,劉士驥署理廣西永淳知縣。當時永淳縣盜賊遍野,民眾乏食,當地人無暇顧及文教,連昔日設立的兩所義學,也已在三年前廢棄,變成菜園。劉士驥立即召集士紳會議,慷慨陳詞。“稽生平志事之所寄,以教育實業為大端。當永淳出宰之年,正明詔興學之會。萑苻不靖,弦誦無聲。競思煮石以療飢,孰肯投戈而講藝。公乃闡天演之學,揭人亂之源,謂弭亂莫急於謀生,進化必富於常識。是文是實,先民誤並為一談;易知易從,大道實基於小子。” 要富國強兵,必須從教育青少年開始。於是決議籌款興辦“紫瀾學堂”,在此之前先修復兩所義學,改為蒙養學堂(初級國小)。
劉士驥在永淳知縣任上僅僅得80餘日,又不得不送往迎來,在縣衙門辦事的時間僅得一個月,許多計畫都未及實行,但開辦蒙養學堂這個首要目標卻實現了。他把兩間荒廢頹敗的義學修葺完善,籌備經費千餘元,購置新書,選擇良師,光緒二十九年(1903)初同時開學。他十分欣慰,寫下了《廣西永淳蒙養學堂記》,指出:“通考泰西富強之故,其原因全在於興學……而於蒙養學堂,尤為孜孜。蒙學遍地皆設,男女七歲不入學,罪其父母,故其人材根柢蟠深,皆從學堂出。”又指出:“倘蒙養學堂不建,則大中國小堂雖立,譬猶無地而起樓台,斷港而航江海,事必不濟。”他熱情地呼喊:“蔥蔥哉!鬱郁哉!少年之氣象!蓬蓬哉!勃勃哉!少年之前程!吾中國少年,如恆河沙數,西省少年,亦如恆河沙數。熱心教育之士,或聚於中國,或集於海外。其旁羅而造就之者,已不可數計。” 他不僅看到了啟蒙教育與國運的密切關係,寄希望於少年一代,而且已關注到海外華僑的教育。
同年,由廣西巡撫丁振鐸推薦,劉士驥赴北京應經濟特科試,未獲錄用,返廣西,補授懷集知縣,同年以患病為理由辭官返廣東。新任兩廣總督岑春煊因劉士驥留心學務,聘他出任兩廣學務處查學委員,發展新式教育。
劉士驥在廣州創辦了清平、善慶、芳村、叢桂、觀成、珠光、東關等7所國小堂,規定凡旅省人士之子弟皆準入學就讀。廣州珠江河面有不少世居船艇的水上居民,當時被蔑稱為“蛋家”。他們備受歧視,甚至不許上岸,當然更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權利。劉士驥衝破陋俗成見,毅然招收水上居民子弟上岸入學讀書,並制止了地方惡勢力的破壞活動。中山大學的前身——兩廣優級師範學堂,也是由劉士驥一手籌辦。當時辦學的最大障礙是經費難籌,官府既無的款,在民生凋敝的情況下,也不宜直接取之於民。不過,兩廣總督岑春煊賦予學務處很大的權力,學務處章程云:“總督權力所及之處,即學務處權力所及之處。”又云:“凡地方興學,如有刁劣士紳阻撓把持者,或被舉發,或經學務處查實,可詳請總督分別懲處。” 劉士驥與管理芳村黃大仙祠的善堂協商,“該善堂紳董遽慨然報效師範學堂一萬金,並捐鉅款新建學堂一所,擔任常年學費五千金。所有辦法,惟學務處憲之命是從。” 長壽寺因案充公,劉士驥奉委拆其建築材料移於貢院,建起兩廣優級師範學堂。“復將長壽寺開作大市場,每年得金六七萬,以供師範學堂常年經費。” 他視粵桂為一家,通過學務處指定該學堂桂籍學生名額須占三分之一,遠高於其他冠以“兩廣”字樣的學堂所占比例。
這時,領導台灣抗日鬥爭失敗後來到廣東的丘逢甲也正全力投身於新式教育。他籌辦的新式學校“嶺東同文學堂”,光緒二十五年(1901)在汕頭正式創辦。丘逢甲自任監督(校長)。光緒二十九年(1903)秋,因該學堂鼓吹新思想,地方守舊勢力借端搗亂,假造人命案,企圖搞垮學堂並牽累丘逢甲。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丘逢甲辭去嶺東同文學堂監督之任,前往廣州,與劉士驥相識,成為親密朋友。光緒三十年(1904)春,圍繞嶺東同文學堂之風潮愈演愈烈,“汕商嗾全潮學生退學,聯蓋百餘店圖章,電稟各大衙署以脅嚇。”丘逢甲請岑春煊派員調查。劉士驥奉命於是年二月下旬到汕頭查辦。他經過半個月的鬥爭,“將惡紳斥革,提省究辦;將滋事店號查封。卒乃帖然不敢固執,惟委員公允之議是從。”風潮平息。
根據清廷的教育改革諭旨,改書院為學堂,即以書院款項為學堂經費。但把持書院公款的澄海縣士紳,“自春徂夏,簿據之不繳如故,款項之不清如故”,知縣杜某“發諭五六次飭辦學堂,而諸紳不覆如故”。劉士驥遂親至澄海,以“韓愈驅鱷”的強硬姿態,與各書院司事“約限三日速了此事”,否則“即以阻撓論,詳請褫革嚴懲。” 終於完成了任務。
德慶州悅城龍母廟,收入豐厚。光緒二十九年(1903)知州趙某稟請提廟款三成以助學費,改該廟準提閣為蒙養學堂,兩廣學務處批示同意。但控制廟產的下七都諸紳及水口圩諸商紳董不為改作而為重修。一神盦費及二三百銀元,一神像裝潢千餘張金箔。蒙養學堂則另建在準提閣正座旁邊。上八都士紳指其侵款,爭執愈烈。光緒三十年(1904)正月初五日,遂有人放火燒毀準提閣,已成之學堂亦發現藏有火藥及引線。嫌疑最大的是何紹謙及幕後支持他的在籍刑部主事劉某等上八都士紳。是年五月,劉士驥奉命前往查辦,劉某稱病不見,劉士驥致書說:“仆於此案,已訪查明確,本可據情稟覆。惟於學堂有關係,於執事有干涉,不能不委曲求全……仆即日附輪到州城,足下惠然肯來,此事立解,上八都體面亦可保全。若置之不理……則其禍有不堪構想者矣。” 劉士驥又發出《告德慶州悅城士紳文》,指出此案能否從輕發落,“要皆以君等能否實力興學為斷。倘不能實力興學,則藉以為名侵吞公款固當詳革嚴追,即糜費公項亦當押究嚴追;放火之人固當嚴拿究辦,其主使之人尤當革提嚴辦……君等從今捐棄前嫌,協力興學……仆亦當代為鑑原,懇免深究。否則冥頑不靈……不可教訓,三尺具在,執以相繩,兩敗俱傷。” 劉士驥臨之以威、說之以理,又網開一面的策略終於奏效,學堂興辦起來,經費也得到保障。
離開德慶,劉士驥繼續西行,到了粵桂邊界的封川。當初,兩廣學務處為培養興辦學堂的人才,專門設立了練習所,並把兩省州縣分為兩類,一為必派練習員到練習所學習的州縣,二為不必派的貧瘠州縣。但學務處又申明:不必派者如果得人得款,亦聽如格申送。封川是窮縣,知縣在收到不必派的公文後,竟高興地在公文封面大書特書:封川好在不必派之列,省許多事。劉士驥到封川後,冒雨視察在光緒二十八年(1902)由景奎書院改成的封川國小堂,發現門戶緊閉,蔓草叢生,左鄰的孔廟,更成了馬廄。原來久已停課,無人過問。他十分感慨,發表了《告封川士紳文》。文中指出:“方今萬國競爭,風潮撼亞東大陸,岌岌有淘汰淪亡之懼。欲求所以抵制之道,在吾國民有特立之性質,有自治之精神。故非斬除奴隸之劣性,不足以自存;非杜絕依賴之幸心,不足以自振。依賴父兄,則家業落;依賴政府,則國勢頹;依賴地方官,則民氣日萎而日靡。”他查閱封川國小堂檔案,發現有一項罰款仍存銀五十九兩以上,足夠派練習員二人之費而有餘。其他罰款和歷年鋪租各款項尚未計入。“即此一端,足見貴邑之不派練習員,是不為也,非不能也;並可見貴邑之不辦學,亦不為也,非不能也。天下之禍變亟矣!物競天擇,優勝劣敗,乃今日地球上天演之公例,無可逃者。故不立學堂,則其人必劣,劣則必敗。” 他的耐心努力最終生效,封川的學堂重新開辦起來了。
早在嘉慶九年(1804),龍門縣重修文廟,知縣師保元提出一個籌集經費的方案。清代徵收田賦,向來以火耗、羨餘等名目上浮,龍門縣一向規定,每兩糧額上浮至按白銀一兩七錢五分徵收。師保元則提議,暫行徵收至按白銀一兩八錢五分正,多收一錢銀,約可得千餘元,作為修文廟的部分經費,並聲明三年之後仍照舊章,徵收一兩七錢五分。不料文廟修好後,多收的一錢銀卻沒有免去,落入歷任知縣的腰包。光緒二十九年(1903),劉士驥策劃創立龍門縣國小堂,光緒三十年(1904)正月,通過兩廣學務處委員吳佑曾查明,決定以此款撥充經費。但知縣張某一直未交出。某劣紳還遍張匿名傳單,造謠攻擊。劉士驥遂於是年秋回龍門縣,發布了《敬告龍門本籍士紳文》,痛斥劣紳,伸張正義,同時移文縣官張某,要求撥還該款;一面稟請兩廣學務處主持,必求返還,俾興學有資而後已。
光緒三十年(1904)冬,劉士驥為解決始興縣的辦學經費而到南海縣小塘。始興是粵北窮縣,學費難籌。是年四月,始興知縣劉某通稟:該縣木排向運往小塘,售與水埠各鋪。擬請將木商交易有補水每百一兩五錢之款扣充學費。經兩廣總督岑春煊批准,七月間,由南海知縣傅某出示,勒石遵守。但同茂、福昌等商號一味刁橫,仍欲強扣銀水,不繳學費。劉士驥來到後,發表《諭南海小塘埠商文》,提出:“今為小塘議設初等國小堂……就一兩五錢之數剖而為三:始興為闔邑高等國小,其費巨,應得二;小塘為一鄉初等國小,費稍廉,應得一。” 這個方案為各方面所接受,問題終於得到解決。
光緒三十年(1904年)四月,丘逢甲在鎮平縣城(今蕉嶺縣)創辦初級師範傳習所;冬,又在鎮平縣東山、員山兩鄉辦家族學堂各一所,均以丘氏始祖之號命名,稱為“創兆學堂”。光緒三十一年(1905)四月,劉士驥應丘逢甲之請,寫了《梅州邱氏創兆學堂記》。 其後,丘逢甲又派族中子弟赴福建的武平、上杭,本省的平遠、嘉應、興寧等地為同宗或異姓籌辦族學,閩粵之間不下十數。但不久之後,當地守舊勢力又大肆造謠攻擊,釀成事變。
此事之大略,《廣東舉人黃遵楷等揭告在籍工部主事丘逢甲等與革命黨人通聲氣稟》有提及。
“密控”稱:“如在籍工部主事丘逢甲、廣西懷集知縣劉士驥,平日豺狼成性,虺蜴為心,又善能蠱惑當途,鑽營仕路,而皆為革命魁黨……前粵督岑為所蒙蔽,均舉為廣東學務公所議紳、廣東提學司省視學……乙已(1905年)春,於鎮平私立兩創兆學堂,去年(1906年)在閩省轄境之武平、上杭又設兩創兆。時有‘創之有罪,兆實不詳[祥]’蜚語……尤可駭者,集數百銀元設兩等國小。遽雕刻‘舉族文明’匾額簇擁於邑城內宗祠之上,欺世盜名,莫此為甚!乃稱文明未期月,已殘殺比鄰。息干戈僅數天,更憑陵城闕,殺人焚屋。與傅姓事甫寢,即持械入城,毀掠楊姓學堂,拒捕傷勇。縣通稟曰:‘在城如此,在鄉可知;對官如此,對民可知。’拿獲五犯,詳革六名,律所難容,批從嚴辦。丘逢甲在省知主謀胞弟丘兆甲暨族眾兇徒等難逃法網,運動其心腹劉士驥查辦。劉到縣,袖出通稟,演說大堂,兩造未訊一語,開復已革衣領,釋放已獲兇犯,轉行革辦楊姓,檄斥縣官……去年(1906年)冬,劉士驥將有東洋之行(聞為《民報》館函招),以查辦丘案暫止……是丘、劉與孫(中山)又如一鼻孔出氣矣。”
“密控”充滿誣控之詞,但從中可以看出,劉士驥在“查辦”的過程中,再次堅定地支持了丘逢甲,打擊了頑固勢力。
對劉士驥發展教育的貢獻,《桂省官紳學商追悼劉征君祭文》作了如實的評價:“效忠梓里,駐跡穗垣。引蛋戶而讀書,禁鄭人之毀校。芳村叢桂,黌舍閎開;善慶清平,弦歌互答。南海盛衣冠之氣,炎陬成鄒魯之風。鸚鵡洲一腳踢翻,寺夷長壽。黃河水九里分潤,資假大仙。妙用協於經權,迷信破乎庸俗。廼復韓江兩渡,程水重經;化厥鴞音,犁其鼠社。” 光緒三十一年(1905),岑春煊奏稱:劉在查學員任上,“遇有各屬所辦學堂,派往查視,均能事事踏實。”請朝廷獎勵。
光緒三十二年(1906)夏,閩浙及兩廣總督會同奏派劉士驥往南洋視學。他遍歷南洋荷屬、英屬數十埠,聯絡當地華僑,已有學堂者,為之正宗旨,定教科,未有學堂者,為之籌經費,擬章程。抵達荷屬萬隆時,他感染了當地流行病,幾乎不治。有人勸他馬上回國就醫。劉士驥不從,強打精神,電請各埠學堂紳董,各舉代表,在萬隆開大會,研究維持學務之法。他得知泗水華僑欲建孔廟,力助其成;又為吉隆坡華僑籌建孔廟,開辦尊孔學堂。劉士驥復以管理華僑學務須得其人,請奏派廣西舉人汪鳳翔為爪哇島總視學員。汪任職三年,勤於學務,一如劉士驥在時。從此,華僑辦學者日多,使其子弟返國者亦日眾。
早在光緒十五年(1889),劉士驥就在北京結識了康有為,成為至交好友。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清廷下詔維新。康有為未獲重用,遂密謀以救護光緒為名,發動軍事政變,捕殺慈禧太后,一舉成大業。事泄,慈禧先發制人,囚光緒帝,捕殺康黨。康有為及時逃脫,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在加拿大組織“保皇會”,自任總會長。忠厚的劉士驥不相信這位老朋友會“謀逆”,不顧危險,作《戊戌公案》一書,為康“辯冤”。上京應經濟特科時,他又大膽地上書請求開放“戊戌黨禁”,赦免戊戌案內各員之罪,撤消緝捕康、梁等人之令,解除黨禁,讓康、梁黨徒回國從事政治活動。因此,保皇會視劉士驥“為極同志之人”。 他在南洋視學期間,所到之處都受到保皇會的歡迎。
劉士驥與保皇會的骨幹之一、康有為的門徒歐榘甲商定了吸引僑資回國興辦實業的計畫。回國之後,他應廣西巡撫張鳴岐之招,入其幕中,負責地方自治局的工作。光緒三十年(1907年),劉士驥聯絡了歐榘甲、梁應騮、葉恩、劉義任等保皇會骨幹到廣西,謁見張鳴岐,確定了創辦振華實業公司,開採貴縣天平山銀礦,並修鐵路、開銀行的計畫。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六月,劉士驥以廣西補用道的身份,率歐、梁、葉、劉赴美洲向華僑招股。
當時,康有為也在華僑中招募股金辦起了一批企業,但由於任人惟親和揮霍無度而造成嚴重虧損。因此,他企圖插手振華公司,用振華的股金來填補自己的虧空。但是,歐、梁、葉、劉雖為保皇會骨幹,卻因不滿康有為的倒行逆施,與之裂痕頗深。於是,他就致信劉士驥,要他撇開歐、梁、葉、劉,而把振華公司的財權交給康的心腹門徒湯銘三、陳煥章共同掌管。劉士驥讀信之後,斷然拒絕,並在日記中寫道:“吾曩於斯人(康),為救國耳,非為其黨事也。此次密書,惟知有黨,未嘗有國,其情大可見矣。若從其言,振華立敗,可畏哉!吾十年迷信,至此為之破矣”!
以後,康有為還不斷向劉士驥提出同樣要求並發出公開威脅,劉置之不理。宣統元年三月二十六日(1909年5月15日),劉士驥成功地完成了招股計畫後回到廣州,但不幸在四月初九日(5月27日)即被康有為派遣的8名兇手殺害。
劉士驥犧牲後,丘逢甲作輓聯:“貪夫徇財,烈士徇名,公得名矣!聖人不死,大盜不止,孰能止之?”語極悲憤。 嶺南學堂監督(校長)鍾榮光為《劉征君演說彙編》作序說:“十年以來,時局益棘,向日所謂能文之士,不特無分毫補益於社會,甚且為當道之鷹犬,學界之妖魔。及觀彼輩所為文,固居然宗孔師孟,為國為民也,乃名實相背若此……仆友劉鳴博先生,實行之士也。由儒入吏,政績卓著。其尤勤勤懇懇,熱心焦思,務達其平生之志者,則惟教育普及一事。自充兩廣學務處員以來,粵中各學堂賴其保存成立者,不可勝數。今尚勞勞於斯役。孔席不暖,墨突不黔,而先生不辭也……對於上官、同列、紳商、士庶,凡可進言者,無不竭誠規勸,以興學救國為唯一之方針。仆即以此與先生相契。先生誠學界之偉人哉!”此可為其一生定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