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原政委
劉國球,男,漢族,湖南省南縣人,1948年11月出生,1965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專文化。歷任湖南省南縣大通湖農場二分場通信員、總場機要員,空軍工程兵第九團戰士、政治處書記、幹事,益陽地區公安處辦公室幹事、保衛科長,桃江縣政府縣長助理(1988.11免),益陽地區公安處副處長、處長、黨組書記,益陽市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1996年12月任岳陽市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2000年10月任岳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市公安局局長、黨組(黨委)書記;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岳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5年3月至2009年3月任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政委。2009年3月省委批准退休。
出任岳陽市公安局局長1996年12月24日,岳陽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舉行。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岳陽市1996~2015年城市總體規劃》修編情況的匯報,並通過了相應的決議;會議聽取市政府關於工業企業改革及虧損企業扭虧增盈情況的匯報、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情況的匯報、關於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市政府貫徹實施《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情況匯報的五個審議意見情況的匯報、關於全市救災款安排使用情況的匯報、關於岳陽市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安排意見的匯報。會議通過了關於召開市三屆人大五次會議具體日期的決定,初審了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市三屆人大五次會議日程安排(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列席人員和主席台就坐人員名單(草案);會議決定任命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2名,免去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職務2名、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2名(其中任命劉國球為市公安局局長,免去黎光明的市公安局局長職務),批准徐石堅辭去平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辭去岳陽市公安局局長岳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04年11月30日岳陽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陳四海為岳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傅少祥為岳陽市公安局局長。
任命:李 明為岳陽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
徐蘭喜為岳陽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
晏曉二為岳陽市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
周 泉為岳陽市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
鄧 郁為岳陽市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
免去:劉國球同志岳陽市公安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