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濤[山東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劉國濤,男,1965年12月,山東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副院長;2012年,獲第二屆“山東省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第一屆“泉城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榮譽稱號;環境法學碩士點和校級重點學科學術帶頭人、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帶頭人。兼任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教學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副秘書長,中國高校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山東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濟南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濟南市仲裁委仲裁員,齊魯律師事務所律師、專利代理人。

科研情況

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10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法務部重點項目1項、中國法學會重點項目1項等)、省級教改項目2項;參與承擔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項目3項,參與其他省級項目6項;獨立獲得(或第一獲獎人)山東省社科優秀成果二等獎3項、山東省科技進步三等獎1項,山東省高校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2項;發表論文74篇,出版個人學術專著3部,主編5部,參編國家“十一五”規劃環境法學教材等;個人專著《綠色產業與綠色產業法》,是我國第一部系統探討綠色產業法的著作,主編的《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曾被中國人民大學確定為環境法學研究生必讀書目,主編的《法學論文寫作指南》,因其實用性獲得法學界的好評。2010年,曾赴歐洲參加“歐盟-中國環境法國際學術研討會”。

教學情況

劉國濤教授長期工作在教學一線,為本科生、研究生開設《環境法學》、《法學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等各類專業課程9門。主講的本科課程《環境法學》被評為山東省精品課程;主持完成了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項目《研究生“雙交叉”培養模式及其網站建設研究與實踐》。自2003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至今。獲得學校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本科生優秀教學獎、研究生優秀教學獎、首屆山東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2003年);獲得首屆山東師範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第四屆山東師範大學“教書育人”優秀研究生導師、優秀本科生導師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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