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勝[犯罪嫌疑人]

劉國勝,湖北省黃石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職務侵占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二十一萬元,沒收財產十萬元。

2018年9月17日,黃石市西塞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劉國勝、劉保元、程偉、程進等四人為惡勢力團伙,劉國勝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二十一萬元,沒收財產十萬元;劉保元、程偉、程進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六個月不等。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西塞山區法院將線索摸排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對近三年辦理的刑事案件進行梳理分析,在對正在重審的劉國勝等4人涉嫌故意傷害罪、職務侵占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一案審查時,發現該團伙的組織、行為、危害性等方面都符合惡勢力的基本特徵,依法對4名被告人的惡勢力團伙違法犯罪事實進行追訴,最終,作出以上判決,確保黑惡勢力得到了嚴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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