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俊文[原晉城市煤炭工業局總工程師]

劉俊文,男,1968年10月出生,原晉城市煤炭工業局總工程師。

中共黨員,2006年12月至2010年2月任晉城市煤炭工業局總工程師、黨組成員。在任職期間,利用其分管煤礦安全和復產驗收等工作便利,收受下屬企業負責人錢物108.02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有441.8萬元家庭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經晉城市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並報晉城市委、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黨籍、行政開除公職處分;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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