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佩智

劉佩智

劉佩智,男,漢族,1953年10月生於甘肅蘭州,甘肅榆中人,197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9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畢業,法學碩士。 曾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劉佩智在發言 劉佩智在發言

1969.09——1974.09,電子工業部781廠總裝車間工人;

1974.09——1977.10,西北電訊工程學院(現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雷達專業學習;

1977.10——1984.01,電子工業部781廠技術員、助理工程師;

1984.01——1987.07,甘肅省電子工業公司工會幹事,團委副書記、書記,共青團甘肅省委常委;

1987.07——1988.02,甘肅電視機廠副廠長;

1988.02——1990.09,甘肅電視機廠黨委書記、廠長;

1990.09——1996.02,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副局長(其間:1993.09—1994.01參加中央黨校學習);

1996.02——1996.08,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常務副局長(正司級);

1996.08——1998.08,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常務副局長兼商標註冊中心主任(1996.09—1999.01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習);

1998.08——2001.09,國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長(其間:1999.09—2000.01在中央黨校學習);

2001.09——2004.02,國家工商總局公平交易局局長;

2004.02——2004.10,成都市委副書記(掛職);

2004.10——2004.12,成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掛職);

2004.12——2006.02,成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市委黨校(行政學院)第一副校(院)長(掛職);

2006.02——2007.04,成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市委黨校(行政學院)第一副校(院)長。

2007.04——2008.01,成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2008.01——2010.08,成都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2010.08——2013.04,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副部長級)、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2013.04——2014.06,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第十一屆(特邀)、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第九次黨代會代表,成都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第十三屆成都市政協委員。

任免信息

2011年3月24日,成都市政協機關全體幹部大會上,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朱志宏同志宣布了市委關於劉佩智同志不再擔任中共成都市政協黨組書記職務的決定。

實績

熟悉我國商標法律、法規、註冊程式、管理規則。組織了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在我國首次申請及核准註冊工作;主持修訂了1983年制定的《商標審查標準》;主持制定並組織實施了商標註冊與管理自動化系統一期工作、改變了多年來商標人工查詢的局面。任公平交易局局長後,組織工商行政管理公平交易系統的執法幹部貫徹執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品交易中的仿冒行為、商標詆毀、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等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保護了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著作有《中國商標註冊與管理》及《論中國商標確權終審制度》。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