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四川行動實施方案(2016—2020年)

2016年11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函〔2016〕181號印發《創業四川行動實施方案(2016—2020年)》。該《實施方案》分指導思想、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4部分。 主要任務是:實施創業主體孵化行動,大力建設創業載體;實施創業人才激勵行動,匯聚各方創業力量;實施創新活力釋放行動,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推動成果轉移轉化;實施創新創業金融支撐行動,大力發展科技金融;實施創新創業示範行動,支持開展先行先試;實施創業品牌塑造行動,營造創新創業氛圍。

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創業四川行動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川辦函〔2016〕181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創業四川行動實施方案(2016—202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1月18日

實施方案

創業四川行動實施方案(2016—2020年)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的通知》(中發〔2016〕4號)《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和《中共四川省委關於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決定》(川委發〔2015〕21號)等檔案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並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一號工程”,大力實施“創業四川行動”,匯聚一批創新創業力量,建設一批雙創支撐平台,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進一步推動形成雙創蓬勃發展新局面,加快發展新經濟、培育發展新動能,促進實體經濟成長,有效支撐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對創新創業資源配置的決定作用,構建市場化的創新創業平台,促進創新創業與市場需求和社會資本有效對接。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加強協調聯動和政策支持。
——堅持服務實體,促進發展。推動龍頭骨幹企業在研發、生產、行銷等方面改革創新,培育更多富有活力的中小微企業,發展新興產業和新業態,服務和支撐實體經濟發展,推動四川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產業結構向中高端邁進。
——堅持創新推動,促進就業。推進以創新為核心的創業就業,大力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推動科技型創新創業。大力發展各類眾創空間,壯大創新創業群體,以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增長。
——堅持機制創新,最佳化服務。降低創新創業門檻,構建市場化、專業化、資本化、全鏈條增值服務體系,促進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鍊和政策鏈有機結合,提高創新創業效率。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省初步構建開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推動形成創新資源豐富、創新要素聚集、孵化主體多元、創業服務專業、創業活動活躍、各類創業主體協同發展的大眾創新創業新格局,把四川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中心和創新創業者嚮往的創業高地。
——創業服務載體蓬勃發展。建立階梯型孵化體系,形成覆蓋全省各市(州)、縣(市、區)的科技企業孵化培育體系,全省各類孵化載體達到700家,面積達到2000萬平方米以上。
——創業人才隊伍迅速壯大。形成以青年大學生、高校院所科技人員、企業科技工作者、海歸創業者、草根能人等為主體的創業人才群落,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數量大幅增長,科技創業者突破40萬人。
——創業資本高度聚集。構建“創業投資+債券融資+上市融資”多層次創業投融資服務體系,培育一批天使投資人和創業投資機構,各類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達400支以上,管理基金規模突破1500億元。
——創業企業快速發展。龍頭骨幹企業積極帶動中小微企業、創業人才創新創業,形成大企業與中小微企業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累計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業10萬家,滬深股市掛牌企業數量達150家,“新三板”掛牌企業達600家。
——創新創業產出成效顯著。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7.5件;年技術契約交易額(輸出)達到400億元;累計新增市場主體260萬戶,創業帶動就業效果明顯;高新技術企業達4000家,高新技術年產值突破2萬億元;全社會創新創業氛圍濃厚,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雙創模式和典型經驗。

三、主要任務

緊緊抓住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重大歷史機遇,以“創業四川行動”為總攬,緊密對接實體經濟發展,實施創新創業“七大行動”。
(一)實施創業主體孵化行動,大力建設創業載體。
1.推進建設孵化器和大孵化器。通過政府搭建、民營興建、企業自建、閒置改建等模式,促進全省普遍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推動有條件的市(州)集中力量打造孵化器大平台。各縣(市、區)要結合自身優勢和特色,積極打造滿足創新創業需求的孵化樓宇、社區、小鎮等。
2.構建階梯型孵化體系。加快建設環電子科技大學、環西南交通大學、磨子橋街區等創新創業群落,建立一批大學生創業苗圃。圍繞產業發展,在全省各類園區、產業聚集區建設一批新興產業加速器。依託高新區等重點產業園區,加快建設一批創新創業園,在全省形成“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階梯型孵化體系。
3.加快發展眾創空間。推進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支撐平台快速發展。針對產業需求和行業共性技術難點,加快重點產業領域眾創空間建設。鼓勵龍頭骨幹企業聯合中小微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創客打造“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眾創空間。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充分利用大學科技園、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建設以科技人員為核心、成果轉移轉化為主要內容的眾創空間。到2020年,全省新增200家眾創空間。
對於能夠聚集創客,提供技術創新服務、融資服務、創業教育等創新創業活動的眾創空間,經科技部門備案,在安排省級科技計畫項目時,按照眾創空間實際使用面積以每年5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連續3年補貼,年度補貼額不超過20萬元。對納入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和服務體系的眾創空間(即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省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經費補貼,專項用於創業孵化運行。
4.提升孵化器孵化培育能力。支持建設一批“孵化+創投”“孵化器+商業空間”“網際網路+”等新型孵化器。構建“聯絡員+輔導員+創業導師”孵化輔導體系,推動孵化教育培訓專業化、精細化、系統化。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科技孵化基金,探索發展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
5.構建一批創新創業服務平台。推進“網際網路+”行動計畫,加快“眾創四川”平台、科技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加強重點實驗室、製造業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國家和省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大力推廣示範“科創通”服務模式。
6.加強國際合作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加快構建國際合作創新平台,推進建設中韓創新創業園、高分子材料國際聯合研究中心、中國—紐西蘭獼猴桃聯合實驗室等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平台,高水平打造一批國家、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
7.紮實推進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實施小微企業創新創業三年計畫,打造“網際網路+小企業創新創業”服務平台,推進實施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提速工程、信息化提效工程和監測提質工程,助力一批初創期小微企業加快發展、成長期小微企業培育升規。
(二)實施創業人才激勵行動,匯聚各方創業力量。
8.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探索擴大高校、科研院所用人自主權,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促進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更好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
9.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川創新創業。加大對高層次人才支持力度,深入實施“千人計畫”、“天府高端引智計畫”、“留學人員回國服務四川計畫”等人才工程,定期開展赴外招才引智、“海科會”等活動。規劃建設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支持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川創新創業。
10.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實施四川“青年創業促進計畫”“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科技創新創業苗子工程”等,強化大學生創新創業政策扶持。創新大學生創業教育,開展“創業型大學”建設試點,探索“學業+創業”雙導師培養模式。鼓勵各類協會團體和企業聯合高校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
11.幫助草根能人創新創業。引導在外川商、務工人員返鄉投資創業。推進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鼓勵科技特派員領辦、創辦、協辦科技型農業企業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大力開展民眾性創新創業活動,有效實施“四川青年創業促進計畫”,為草根能人創新創業搭建科技研發、經費和融資等服務平台。
(三)實施創新活力釋放行動,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12.加快推進院所高校分類改革。穩妥推進42家科研院所和30所高校開展創新改革試點,探索高校院所去行政化、發展混合所有制、促進中央在川單位成果就地轉化等新政策和新機制。加快推進公立醫院建立現代化醫院管理制度,探索醫療衛生領域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模式。支持成德綿區域高校建設大學科技園,支持高校與各地聯合建立產業園區、產業技術研究院。
13.加快推進省級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推進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創新,構建總體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科技計畫體系,推行有利於科研人員創新的經費使用、審計方式。推進科技項目分類評價,積極探索專業機構參與管理科研項目方式,提高科研項目立項、評審、驗收科學化水平。
1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強力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先照後證”等改革,開展企業名稱登記改革和經營範圍登記改革試點。建立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開展未開業企業和無債權債務企業簡易註銷試點工作。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積極推動省、市(州)企業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建設。
15.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重點產業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研究,推進侵犯智慧財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完善智慧財產權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和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快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網路平台建設,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援助力度,營造創新創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16.減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稅負。切實落實就業創業稅費減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等優惠政策,支持風險投資、天使投資和中小微企業發展。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納稅服務平台建設,提高納稅服務效率。推進銀稅互動戰略合作,打造多樣化信貸品牌,促進納稅服務與金融服務有效對接。
(四)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推動成果轉移轉化。
17.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範。開展區域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範,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企業建設。實施新一代信息技術、軌道交通裝備、生物醫藥等15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項。推進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提升科技成果供給質量和轉化效益。
18.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台。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匯交系統,為科技成果信息登記、查詢、篩選等提供公益服務。建設智慧財產權交易平台,開展智慧財產權掛牌交易。建立技術交易網路系統,打造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技術交易平台。
19.建設一批技術轉移機構。加快建設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建立區域性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機構,支持高校、院所聯合行業龍頭企業建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為創新創業提供技術轉移服務。
20.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健全技術產權交易、智慧財產權交易等技術市場體系,降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成本。建設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務平台,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服務。
21.促進軍民技術雙向轉化。引導民用領域智慧財產權在國防和軍隊建設領域運用,推動軍用技術向民用領域轉化套用,引導軍民兩用人才在川創新創業。按規定分類推進國防科技實驗室、專用設備、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促進軍民創新創業資源融合共享。
(五)實施創新創業金融支撐行動,大力發展科技金融。
22.用好政府引導基金。充分發揮四川省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強化對中小微企業的扶持。探索設立四川省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引導基金,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探索設立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和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探索設立“千人計畫”創投基金,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業。
23.構建創新創業金融服務體系。加強創業投資,支持設立投資引導基金、天使投資基金和內部創業基金。強化債權融資,支持建立創業企業債權融資風險資金池,鼓勵創業企業或項目在銀行間發行各類債務融資工具。實施“創業板行動計畫”,推動創業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搭建銀科對接平台,推進銀行業機構科技支行建設。支持私募基金、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參與創新創業金融服務。
24.開展科技金融試點示範。推進成都高新區、綿陽國家科技和金融試點建設,選擇一批市(州)開展省級科技和金融試點。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供智慧財產權質押、股權質押和票據融資等,開展科技小額貸款試點。大力推廣“盈創動力”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啟動實施創新券財政補助政策。
25.加強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常態化對接。常態化召開銀政企院校對接活動,積極搭建科技投融資平台和對外開放合作平台,辦好中國(西部)高新技術產業與金融資本對接推進會,促成一批科技項目和企業獲得投融資支持。
(六)實施創新創業示範行動,支持開展先行先試。
26.構建成德綿創新創業聚集區。支持成都市實施“創業天府”行動計畫,打造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域創新創業中心。支持德陽市推進創新創業型城市建設,建設成為全域覆蓋、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眾創核心區。推進科技城軍民融合創新驅動先行先試政策落地實施,將綿陽科技城打造成為全國軍民融合特色區和全省雙創先行區。探索創建成德綿地區創新驅動人才示範區。
27.建設一批創新創業特色示範城市。積極推進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示範城市、中國科協創新驅動示範市、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城市和國家醫養結合試點城市等各類國家級示範城市建設。支持各市(州)創建創新型城市。
28.打造一批雙創示範基地。充分發揮國家雙創示範基地和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示範引導作用,探索形成四川特色的創新創業扶持政策體系和經驗。鼓勵天府新區、高新區、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和其他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創新創業試點,打造一批省級雙創示範基地。
(七)實施創業品牌塑造行動,營造創新創業氛圍。
29.持續舉辦雙創活動周四川活動。集中展示、交流各地各部門和社會各界推進雙創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
30.打造系列活動品牌。舉辦各類國際性、全國性創新創業賽事,開展創新創業者、企業家、投資人和專家學者共同參與的創新創業沙龍、大講堂、訓練營等活動。辦好“菁蓉匯”“德陽創客”等品牌活動,鼓勵各地、各部門根據實際開展特色創新創業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創業四川行動的組織領導、統籌和協調,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確保各項任務目標順利實施。
(二)合力穩步推進。各市(州)、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切實加大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力度。各級科技管理部門要加強與黨政部門、群團組織的工作協調,加大對雙創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力度。
(三)強化督促檢查。各市(州)、各部門要把督查工作作為推動雙創各項工作任務落實的重要措施,堅持“分級負責、分工負責、責權統一”原則,構建自上而下逐級抓落實的督促檢查責任體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四)營造創新創業環境。積極倡導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大力培育創業精神和創客文化。加強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宣傳一批創新創業先進事跡,樹立一批創新創業典型人物,讓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