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副首都,也稱為次首都,類似於“陪都”。副首都能夠代替首都的功能,在緊急時期,能夠成為政治中心。
在唐朝,唐高宗把洛陽定為永久性的東都,以區別於長安。抗日戰爭時期,南京淪陷後,重慶成為戰時首都,也被稱為“陪都”。
日本副首都計畫
2011年4月13日,日本跨黨派的“危機管理都市推進議員聯盟”在國會內舉行會議。聯盟認為,首都東京如果陷入癱瘓,整個日本必將陷入嚴重混亂,應該加緊研究著手建設“副首都”。
神戶大學名譽教授石橋克彥說,3月11日日本大地震後,首都地區發生直下型地震的危險正在增強。由於東京集中了政治和經濟的核心機構,一旦遭受重大災害,日本國內很可能陷入混亂。如果有能夠代替東京功能的“副首都”,就可以把核心功能轉移到那裡,應對自然災害。
拓殖大學研究生院教授森本敏說:“除大地震外,還應該構想有可能發生的其他重大事態,加緊完善有關法律,同時有必要考慮建設兩個以上能夠代替首都功能的城市。”
該議員聯盟已經匯總了關於城市危機管理的概要,並根據用地面積、交通便利程度、與東京的距離等7個標準對5個候選地進行了綜合評估。
此前,該聯盟計畫在日本政府2011年2月15日向國會提交的“綜合特區制度法案”通過後再實施“副首都”的建設,但現在聯盟內部越來越多的議員認為應該新制定一個建設危機管理都市的法案。
世界上存在副首都的國家
1:玻利維亞共和國。
玻利維亞法定首都是蘇克雷,最高法院設在此,人口約9萬;
行政首都是拉巴斯,中央政府設在此,人口約80萬。
2:荷蘭王國
荷蘭法定首都是海牙,王宮和中央政府均在此,國際法院也設在這裡,人口約48萬;
行政首都是阿姆斯特丹,它是荷蘭經濟、文化中心,也是歐洲著名文化藝術城,人口約80萬。
3:南非共和國。
行政首都設在德蘭士瓦省的比革陀利亞,是全國政治、經濟、交通中心,人口約58萬;
司法首都設在奧蘭治自由邦的布隆泉,人口約18萬;
立法首都設在開普省的開普敦,是南非的第二大港口,人口約110萬。
4:沙烏地阿拉伯王國。
行政首都利雅得,是全國政治、商業、教育中心,全國第一大城市,人口約130萬;
外交首都吉達,為全國第二大城市,國家的主要政府機關與外交使領館都駐在此,人口約60萬;
宗教首都麥加,伊斯蘭教是該國的國教,而麥加為伊斯蘭教的第一聖城,是世界穆斯林朝拜的中心,故該國定麥加為宗教首都,人口約37萬;
避暑首都塔伊士,該國氣候炎熱乾燥,而塔伊夫坐落在海拔1500米的蓋茲旺山上,氣候涼爽,每逢夏日,王室和政府均遷此辦公,成為該國的夏都,人口約10萬。